基督解釋律法-03 論動怒|⾺太福⾳ 5:21-26; 以弗所書4:26
爾灣聖徒改⾰宗⾧⽼會主⽇信息|馬太福音5-7章|6/4/2017|唐興牧師
A. 前言: 我們都知道⽣氣動怒不是⼀件好事情。
因為⽣氣造成的⼈際關係的傷害和破壞是⼀件可悲 的事。 不但如此,耶穌告訴我們向弟兄⽣氣動怒就是殺⼈。要不⽣氣是⼀件困難的事。
我們通常會說:
1. 我真的不想⽣氣,都是對⽅惹我⽣氣。
2. 明明是對⽅的錯,難道我什麼都不能說了嗎︖
3. 這個⼈什麼都好,就是脾氣不好,但⼼是好的,⼑⼦⼜,⾖腐⼼嘛!
4. 這實在太難了,⼈是無法做到的!
因為這些理由,所以我們往往忽略了其嚴重性:⽣氣動怒關到我們的救恩︔⽣氣動怒關係 到我們稱義的信⼼的⾒證︔⽣氣動怒關係到我們是否能夠承受神的國(加5:19-21)︔⽣ 氣動怒關係到我們是否真能結出聖靈的果⼦: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 實、溫柔、節制(加6:22)︔⽣氣動怒關係到基督是否在我們裡⾯掌權︔⽣氣動怒關係 到我們屬靈⽣命的長⼤成熟(林前3:3)。
我們今天要進⼀步的來思想聖經中對⽣氣動怒的教導。讓我們先回顧⼀下耶穌對不可殺⼈ 的誡命的解釋:21 節:⽂⼠法利賽⼈的義:做到不謀殺⼈,不受政府的審判懲處,就滿 ⾜了誡命。22 節:耶穌解釋說,不可謀殺的誡命真正意義是對⼈內⼼的態度。凡是動怒 的、輕視⼈、看不起⼈的都包括在不可謀殺的誡命中。 殺⼈只是外在的症狀。23-24 節:
耶穌提出補救的辦法:命令我們要恢復與⼈之間的破裂的關係。除了我們⾃⼰動怒、看不 起⼈所造成的關係破裂,或是別⼈對我們懷怨,都要⽴刻去恢復。 除非你與⼈有和睦的 關係,否則你與神不會有對的關係。因此,耶穌告訴我們:停⽌你的敬拜,你必須先與⼈ 和睦,以⾏動平息與⼈之間的間隙,然後再來敬拜神。
B. 中心信息: 基督解釋「不可謀殺人」的律法的精意和內涵在於人內心對人的態度,並提出與人和睦的 補救辦法和審判的警告。
基督解釋律法,⼀⽅⾯要我們認識⾃⼰的罪,另⼀⽅⾯是要祝福我們,要成全律法,藉著 聖靈把律法刻寫在我們⼼靈,使我們有能⼒不⽣氣。我們要靠聖經其他的經⽂來幫助我 們,使我們更清楚的認識如何從⽣氣動怒上,靠著聖靈領受福⾳的祝福,結出聖靈的果 ⼦。我們要先思想「生氣的原因和本質」,接著我們要知道「生氣與罪的關係」,最後, 我們要提出「解決生氣的方法」。以弗所書4章26節的經⽂提供了我們⼀個這樣的架 構:弗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C. 經文解釋: 保羅在這裡的教導,與耶穌在⾺太福⾳的教導都說明了⼀件事:⽣氣動怒(在完全成聖之 前)是難免會發⽣的事,所以耶穌在⾺太福⾳提出了補救辦法。保羅在以弗所書則教導⽣ 氣不要犯罪的原則。我們注意到:新約把憤怒、怨恨、惱恨、忌恨、苦毒都綁在⼀起,歸 於本性的事。本性/⾁體就是亞當藉著遺傳給我們的罪性,保羅稱其為「舊⼈」。
以弗所書這⼀節教導⽣氣卻不要犯罪的經⽂之前,就是在講:21 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 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22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 惑漸漸變壞的;23 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24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 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 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 步。「脫下舊⼈,穿上新⼈」就是基督徒在福⾳中成聖的⽣活。這段經⽂是在講成聖的⽣ 活。
1-生氣的原因本質。⽣氣動怒的本身可以是不犯罪的。耶穌在道成⾁身的時候,對耶路撒 冷聖殿兌換⾦錢的⼈發怒(約⼆)︔祂對猶太宗教領導⼈發怒(可三)︔祂對拉撒路的墳 墓發怒(約⼗⼀) 。為什麼祂如此發怒呢︖祂發怒是對⼈類的罪發怒,祂發怒是對罪的 審判。但是因為祂的本性是完全的,所以祂的發怒是「義怒」。⼈類的發怒則參雜著本性 罪的彰顯。基督徒的動怒和發怒,無可避免的都帶著本性的罪(因為在成聖的路上還需要 與本性爭戰:聖靈和本性的慾望是相爭的(加5:17)。
a-外在的原因:
第二因(secondary cause)。 ⼀般通常引起我們⽣氣動怒的原因不外乎 (摘錄⾃:Anger Management Workbook):
-壓⼒(stress):當⼯作、家庭、健康和⾦錢上的問題使⼈焦慮
-受挫折(frustration):當達不到⽬的,或感到事情不是⾃⼰所想的時候,失去掌控 -恐懼 (fear):對於⾔語、⾏為的傷害⼀種⾃然回應
-被攪擾(annoyance):對⽇常⽣活中的麻煩事感到不順⼼
-失望 (disappointment):⼈或事沒有達到⾃⼰⼼中所期盼的標準
-怨恨 (resentment):別⼈⾔語和⾏為直接和間接地冒犯了⾃⼰的標準和喜好的事物
這些是⼀般⼈理解的⽣氣之原因:是外在的環境產⽣震動的時候,⼈在失去平衡之下本能 的反應 。⼈的動怒和⽣氣是與我們的環境和接觸的⼈有直接的關係。 許多時候我們最容 易的解決⽅法就是離開,不接觸,和斷絕造成我們⽣氣憤怒的環境和⼈際關係:離婚,絕 交,離開教會…都是出於這樣的解決⽅法。這不是聖經的教導。這是外邦⼈、不認識神的 ⼈、不知道神的計劃的⼈所產⽣的回應。神的律法要求我們要主動地與⼈和睦。
b-聖靈的引導:第一因(primary cause)。聖經的真理告訴我們,⼀切發⽣在我們身上 的事都不是偶然的,都是出於神的設計與安排。這⼀切都是為了要把祝福施⾏在我們身 上:基督藉著聖靈把我們帶到環境和⼈際關係中,為了要我們在成聖的路上長進,為了要 把律法刻寫在我們⼼上,為了要使我們知道如何與基督聯合,經歷基督的死和復活。 我 們必須知道,我們所以處在這些遭遇中是出於神的旨意,為了我們的救恩,為了我們稱義 成聖的⼯作(約伯記,羅⾺書8:29-30節的萬事都互相效力…)。
聖經的真理不是空洞的神學⼤道理。 神學的⽬的是要我們認識這⼀位活神,要我們真實 的在⽣活中經歷福⾳的祝福。如果,基督徒沒有認識到這⼀點,就還是活在⾁體中,不知 道聖靈的引導 。因為不知道神做事的法則,不知道福⾳⽣活的原則,不知道稱義成聖的 福⾳要如何在⽣活中成為實際, 所以才會把⼀切的原因都歸給發⽣在你四周的⼈事物上 ⾯。你就⼀直處在被本性的轄制中⽽不⾃知(哥林多、加拉太教會的紛爭)。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14 因為 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c-生氣的本質:屬靈的問題。 箴15:32說,「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制服己心得,強 如取城。」這⼀節聖經告訴我們,⽣氣動怒是⼀種發⾃於內⼼的⼒量。要做到不輕易發 怒,必須制服⾃⼰⼼裡⾯的⼒量 。⽣氣既然是內⼼的,就是屬靈的問題。要制服⾃⼰的 本性是聖靈的⼯作︔是基督徒靠著聖靈,在認識福⾳的真理之後,順服聖靈的引導,⽽結 出的果⼦。加拉太書警告我們:不要靠聖靈入⾨,靠⾁身成全。因此我們必須從理解真理 開始,才有可能制服⾃⼰內⼼的強壯⼒量,轄制我們的本性。
我們必須知道並且思想,引起我們⽣氣動怒的環境是神所安排的,是聖靈引導我們進入 的,為了要我們在真實的經歷中領受福⾳的祝福:消極的⼀⾯是從本性的轄制中把我們釋 放出來︔積極的⼀⾯是要把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 。保羅在羅⾺書8:5-6說: 因為, 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 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2-生氣與罪的關係:生氣卻不要犯罪。 ⽣氣卻不要犯罪,的意思是說我們在⽣氣的時候 不要在⾔語和⾏為上犯罪,並要除去⼼裡的污穢(31節)。這是講到⽣氣與罪的關係。 偉⼤的神學家第四世紀奧古斯丁說,「我們最⼤的問題是出⾃於我們把這個世界上許多良 善的事物:家庭、⼯作、政治理想、⾃⼰的成就、做事的⽅法,看為是⽣命最⾼的事物, 並且把這些看為是我們快樂、安全感和⽣命的意義,⽽這些是神才能賜給我們的。當我們 把這些美好的事物,看為是最終極的事物和⽬的,當我們愛這些美好的事物,超過神的時候,我們的情緒就會被扭曲了。因此,我們⽣氣動怒與我們對事物所懷的扭曲的情緒有 關。」奧古斯丁說,『你也許信神,但是對神的愛只是⼀種抽象的觀念,如果你的重要性 和安全感來⾃於別⼈對你的認可,你的好名聲,或你的社會地位,等等。當這些你必須擁 有的事物受到危害的時候,你就會發怒 。』當我們認識到⽣氣與罪的關係的時候,就需 要靠著聖靈制服外在的⾔語和⾏為,這是不要犯罪的開始。
3-解決生氣的方法:不可含怒到日落。 不要含怒到⽇落的意思,是要制服內⼼的本性, 除去⼼裡的污穢。我們不是要我們壓抑⾃⼰的怒氣,放在⼼裡掩蓋起來。若是如此,苦毒 就會在⼼裡⽣根,結果就摧毀了⾃⼰。你可以把你內⼼苦毒的情緒釋放出來,⽤⾔語和⾏ 為去釋放(現代⼼裡學),你也可以把情緒掩蓋起來。這些都不是聖經的教導。 聖經的 教導是要從⽣氣動怒的事情中,思想成聖的真理,領受福⾳的祝福,結出聖靈的果⼦。
福音的第一步,承認:心意的回轉更新。
當我們⽣氣發怒的時候,你必須知道這是聖靈帶 領你進入的遭遇,為要你領受福⾳的祝福。這個祝福的第⼀步是:不要先專注於對⽅的冒 犯和錯誤,⽽是要承認⾃⼰的怒氣是本性的罪,認識內⼼的確受到本性的轄制。並且⽴刻 向主禱告認罪、求幫助,思想成聖的福⾳。這樣,你就是在體貼聖靈,不體貼⾁體本性了 (羅8:6)。
福音的第二步,查驗:除去心裡的污穢。
福⾳祝福的第⼆步是:查驗⾃⼰的內⼼,除去⼼ 裡的污穢。我們必須問⾃⼰:是什麼事情使我⽣氣。 雅1:19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 地動怒,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上帝的義。21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 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1-通常什麼事情使我生氣。 箴⾔書說:「不可說,⼈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 他所⾏的報復他。」這⼀段經⽂的意思是說,使你⽣氣的不是那些⼈和事情,⽽是你內⼼ 中的思想,你對你⾃⼰⼼中所說的。使你⽣氣的不是那些引起你⽣氣的⼈和事情,⽽是那 些⼈和事情對你的意義是什麼︖因為聖靈要你認識⾃⼰,看到⾃⼰本來的相貌。當我們查 驗⾃⼰內⼼的時候,就會觸及我們⽣命和靈魂的根部。當我們問⾃⼰:我為什麼會⽣氣不⾼興,我到底在保護什麼的時候,我們都會發現問題的根源是我們的⾃我,驕傲,和⾃卑, ⾃尊和⾃義。這是我們本性的真相。我們必須查驗⾃⼰的內⼼,認識內⼼憤怒的根。
雅各書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23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 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24 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25 惟有詳 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 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2- 不要心懷憤怒。掩蓋⾃⼰的怒氣,不承認⾯對⾃⼰的罪,與⽣氣動怒⼀樣都是罪。⼼ 中沒有解決的憤怒是⼀種苦毒,⼀種毒根。來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 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15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 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申 29:18 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裏偏離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19 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裏 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裏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你若是壓制⾃⼰怒氣的發作,說「我可以⽣氣,但是我不會跟你這種⼈⽣氣。」你實際上 是在說:我比你⾼,你無法激怒我的。雖然你的怒氣沒有發作,但是你實際上還是在⽣ 氣。你不但在⽣氣,你還把苦毒放在⼼裡。直到聖靈下⼀次把你帶到另外⼀個遭遇中,你 就會發現你完全被⾃⼰的怒氣轄制掌控了。另外,你若總是批評別⼈的錯,你就不可能掌 控⾃⼰的怒氣,這是因為你內⼼的苦毒⽣了根,壞了罪的胎。
你若是掩蓋了內⼼的憤怒懷恨,以為外⾯沒有動怒⽣氣,就滿⾜了神律法的要求,就忽略 了耶穌對⽣氣動怒要審判的警告。聖經要求我們除去內⼼的污穢,並且在實際⾏為上積極 正⾯地追求與眾⼈和睦。毒根,就是忽略了救恩對成聖的要求,忽略了成聖的⼯作在內⼼ 和⾏為上的要求。
3- 面對別人對自己的怒氣。當我們認識⾃⼰動怒⽣氣的根源,認識⾃⼰的本性之時,就 比較容易⾯對別⼈對⾃⼰的怒氣。箴⾔書15章說,「 1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 戾,觸動怒氣。2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4 溫良的舌是生命樹;乖謬的嘴使人心碎。 28義人的心,思量如何回答;惡人的口吐出惡言。聖經中的愚昧⼈和 惡⼈都是指不認識神的⼈。若有⼈冒犯了我們,我們要知道如何在⼼中思量,知道這是神 在試驗我們的內⼼。要祝福我們使我們有能⼒順著聖靈⽽⾏,不放縱本性的慾望,結出聖 靈的果⼦。
福音的第三步,更新:結出聖靈的果子。
福⾳的第三步,就是在⾔語⾏為上結出聖靈的果 ⼦。當基督徒知道福⾳的⽣活原則:順著聖靈⽽⾏,不放縱⾁體/本性的慾望的時候,⾃ 然會在聖靈的引導下,順服神的律法,與⼈和睦。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 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 要以善勝惡。當你這樣以⾏為彰顯出內⼼對神律法的順服,順服聖靈的引導的時候,你就 結出聖靈的果⼦了。這樣,我們就是在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羅8:13),經歷了與基 督的死和復活的聯合,有新⽣命的樣式了(羅6:4-5)。
4-解決生氣的重要: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氣發怒是所有情緒中最容易上癮的。因為我 們會否認其背後真正的原因,我們的本性的⾃我和驕傲,是不喜歡暴露⾃⼰的。我們也許 會承認⾃⼰的憂慮、悲傷,但是卻會否認⽣氣發怒,隱藏⾃⼰的本相。我們會說是被別⼈ 引起的,是環境⼯作事情的壓⼒和不順⼼,和事情的不公平。你越不⾯對⾃⼰內⼼發怒的 根源,你就更容易怒。你越發怒,就會越給你的⽣活帶來更多的問題。這些更多的問題有 會使你更⽣氣。所以箴⾔書19:19說,暴怒的人必受刑罰;你若救他,必須再救。
魔鬼要我們思想的是本性的事,破壞神的救恩。不可給魔鬼留就是不要把思想專注在引起 我們⽣氣發怒的⼈和事情上,要思想神的真理,把福⾳的真理應⽤在⽣活中,並且積極地 與⼈和睦相處:因為耶穌在⼗字架上已經完成了我們的救恩,祂要藉著聖靈把律法的義成 就在我們身上。
羅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14 因為 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禱告:主你要我們認識⾃⼰的罪,但那不是⽬的,你的⽬的是要除去我們內⼼的污穢,蒙 受福⾳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