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解釋律法-06 論起誓|馬太福音5:33-37
爾灣聖徒改⾰宗⾧⽼會主⽇信息|馬太福音5-7章|6/25/2017 |唐興牧師
A. 前言
這一段的經文看起來是在禁止基督徒起誓,因為耶穌說「什麼誓都不可起」(34 節)。 因此,在教會歷史中有許多基督徒堅決不起誓。16 世紀宗教改革時期的「重洗派」 (Anabaptists)就堅決不起誓。今天的貴格會(Quakers)仍然持守這樣的誡命,甚至 在法庭上也拒絕起誓。這樣的單單靠字面的意思來解釋是有問題的。因為很容易就斷章取 意,忽略經文的上下文,忽略整本聖經的和諧一致性,而造成經文原來意思的誤解。這其 實也是文士法利賽人解釋律法所犯的錯誤。耶穌在這裡教導的不僅是「起誓」的問題,而 且指出了這條律法的精意和內涵。
B. 中心思想
基督解釋起誓的精意和內涵在於人話語的誠實,起誓也提醒並約束人的行為必須與話語一 致,因為神主權的統治一切的事物。
耶穌是在解釋關於起誓的律法的標準。同時描述和應許天國子民的本性彰顯在話語的誠實 上。當基督徒真實地認識到福音的真理的時候;當基耶穌基督督藉著著聖靈,透過福音的 真理,把祂的義經由稱義和成聖,成就在基督徒的身上,話語的誠實就自然地彰顯出來 了。話語的誠實出於內心污穢被聖靈藉著神的話被潔淨,並且認識到神權的統治一切的事 物。
自義。人往往不認識神主權的統治,也不認識自己內心的誠實,除非神把我們帶到一個真 實的經歷中,否則我們都認為自己內心是誠實的。我們都知道:當耶穌告訴彼得在雞叫以先,他要三次不認主。太 26:35,告訴我們: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 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74 節,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立時,雞就叫了。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 痛哭。當耶穌告訴彼得他要三次不認主,等於是告訴彼得祂掌管一切所發生的事,包括認 識彼得的內心和本性。彼得的發咒起誓是為了要保護自己的生命(使人相信他的謊言), 忽略了他的生命是在神的權柄之下。藉著這個事件,彼得認識到自己本性的軟弱,認識神 的權柄,認識到自己的「自義」。(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完全不一樣的彼得)
律法和應許。因此耶穌是在解釋律法的要求,也是在說明律法的應許。律法一方面要我們 看到自己本性的罪和軟弱,認識自己靈裡的貧窮;另一方面則應許我們,在聖靈的引導下 律法所要求的話語的誠實會成就在我們身上:基督徒作為天國的子民必須是在話語上誠實 的人。
讀登山寶訓的原則。馬太福音一開始就在證明耶穌基督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我們都知道 彌賽亞就是受膏抹的君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到成肉身要在地上建立神的國度。作為君王 基督用神的律法來統治和祝福神國度的子民。作為神國度的子民,就是基督徒,則以愛神 的心來遵行神的律法得著神國度的祝福。這是基督必須完成的大計畫:神國度的完全成 就。其核心工作在於把滿足律法的「義」成就在神國度子民的身上:「你們要先求祂的國 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 6:33)。
義是如何成就在神國子民身上的 呢?
首先,基督必須為祂子民的罪,代替他們死在十字架上;並且替祂的子民完全順服神的律 法的要求成為義人,得著神所應許的永生:復活。這樣,祂就一次完成了祂的救贖工作。 祂的死和復活已經把祂的子民都包括在內了(在基督裡)。然後,基督坐在父右手邊,藉 著聖靈,在時間中把祂一次作成的工作彰顯在祂子民的身上(與祂死與復活聯合[羅 6:5]),當神子民的數目在時間裡達到滿足的時候,神國度的工作就完全成就了。
基督對律法的解釋,是在解釋「義」的標準,並且提出了在國度完全成就之前,如何成就 律法的義。不可動怒、不可存淫念、不可離婚、不可起誓…等,都是基督藉著聖靈在神子 民內心工作,所產生的回應;是聖靈所結出的果子。換句話說就是: 基督要藉著「稱 義」和「成聖」把「義」成就在神國度子民的身上。這是神的國和神的義的意思,也是為什麼天國子民的義會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的原因:因為是神白白恩典的行動(稱義)和 工作(成聖)在神子民身上產生的果效;神子民也有責任回應神,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我們必須從這樣的框架來理解登山寶訓,避免把基督對律法的解釋單單地理解為「義的標 準和要求」,而忽略了「義的應許和成就」。「義的標準和要求」使我們認識自己靈裡的 貧窮,認識自己的罪把我們推向基督。「義的應許和成就」使我們認識並且回應基督藉著 聖靈的工作:在信心中,順著聖靈而行,不放縱肉體本性的慾望(加 5:16),活在福音 生活原則中(基督的律法 [加
6:2])。
C. 經文解釋
1-聖經對起誓的定義和原則。起誓在聖經中的意思是祈求神作為人所說的話的保證,因 此, 若是違背了所起的誓言則是一件嚴重的事:
1a-起誓是要控制生活中的罪。申 6:13;利 14:12。申 6:13 說,「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 的上帝,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15 因為 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惟恐耶和華-你上帝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 你從地上除滅。」利 19:12 說,「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 華。」民 30:1 說,「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人的本性不是誠實的,在為了自身的利益受到危害的時候,往往會說謊,律法的功用之一 就是要控制人本性的罪,使得神子民的生活不受到罪的攪擾。因為人不相信人所說的話, 所以要起誓來證明自己話語的真實,了結各樣的爭論。起誓,就是人在宣稱一件事的時 候,以神見證其話語的真實性,若所宣稱的不是真實的,就會招致神的咒詛。當你在美國 法庭作證的時候,你必須手放在聖經上,宣告「I swear to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so help me God. 我發誓要講真話,全部的真話,並且任何一 點都是真實的,求神幫助我。」
1b-起誓教導人要在生活中面對神。
教導神的子民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說的每一句話 都在神的眼中。他們是活在神面前的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 11:44)」這個起誓的誡命另外一個意義就是:不要隨便地 為許多生活中的小事起誓。起誓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1c-舊約子民的起誓。
在這個原則下,我們看到舊約中,許多起誓的例子:創 23:2-3,亞 伯拉罕要他的僕人起誓,不要去找迦南外邦人的女子,為以撒娶妻,要找一個本族的女 子。創 26:28-29,以撒與外邦王亞比米勒起誓立約和平相處。創 31:44,雅各的舅舅拉 班與他立約(立約中包含了起誓),不在他女兒以外另娶妻,並以神作他們之間的見證。 撒上 20:16-17,大衛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結盟起誓。撒下 19:23,大衛向曾經咒罵他的 示美起誓不殺他。
1d-新約中使徒的起誓。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 9:1 說,「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 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哥林多後書 1:23,保羅說,「23 我呼籲上帝給我的 心作見證,我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你們。」
1e-新約中主耶穌的起誓。
馬太福音 26:63,告訴我們耶穌在被大祭司審問的時候不言 語。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64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耶穌在這裡並沒有說不可起誓。耶穌的回答,暗示這是一個 起誓作見證的時刻。唯有在這個時刻,耶穌回答了對祂的指控:「耶穌是神的兒子基 督」。
1e-神與人立約的起誓。
來 6:16-17「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 了結各樣的爭論。17 照樣,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 就起誓為證。」希伯來書這裡是在講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起誓。神的起誓和人的起誓都是 要證明其話語的真實和神應許的可靠。當然,神是不會說謊的,神也不需要用起誓來證明 自己。但是為了俯就和憐憫人本性的軟弱,為了堅固和安慰人的信心,神用起誓來證明祂 對人的應許是不改變的:福音的應許是不改變的;稱義和成聖的福音應許是不改變的。
結論:從整本聖經的啟示看來,神的確允許起誓。神知道人罪惡的本性,人需要證明人話 語的真實。人需要一種使他們感到畏懼的事來約束他們,在一種嚴肅的情況下,說誠實 話。
2-法利賽人對起誓錯誤解釋。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 誓總要向主謹守。』法利賽人對起誓的律法的解釋錯誤在於:對經文本身的誤解,對經文 重點的忽略,和對神主權統治管理的忽略。
耶穌在馬太福音 23 章
太 23:16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 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17 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 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18 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 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19 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 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20 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 誓;21 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裏的起誓;22 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上 帝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太 15:7-9,「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8 這百姓用嘴 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2a-第一,對經文本身的誤解。
文士法利賽人誤解了起誓的嚴肅性,結果變成為生活中的 小事整天起誓,為要讓人相信自己說的話。結果,起誓成為一種外在行為的複雜系統。這 些外在的技巧,重點不在「誠實」而是在「鑽漏洞」。結果,喪失了律法的功能,無法除 去內心的污穢。
2b-第二,對經文重點的忽略。
文士法利賽人對起誓的解釋是:只要你不是向神起誓,你 就不必遵守你所說的話。為了終止了結爭論,他們可以向天、地、耶路撒冷、他們的頭、 聖殿起誓。之後,若是無法遵守也無所謂,也不會受神的咒詛。因為,沒有向神起誓。他 們對違背自己所說的話毫無罪惡感。這是他們的宗教系統的目的:逃避面對自己本性的 罪,滿足自己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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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e 說,這些代用的起誓,表現出的是對神的不敬畏,而且是一種膚淺的神學。這 告訴我們:對神的真理的錯誤解釋,或不完全的解釋,就會產生一種膚淺的宗教。外表看 起來是基督教,實質上卻是一種人為的宗教。
應用:法利賽人的宗教原則就是:用一種對律法錯誤的解釋,建立一套使人滿足與自己的 義之宗教系統。當福音的真理被淡化、誤解、扭曲的時候,人自然就會建立一套滿足自己 宗教情懷的系統:私意的崇拜。
2c-第三,忽略神主權的統治。
對神的話不敬畏而產生的膚淺的神學之背後,是忽略了神 主權的統治。法利賽人認為:只要不用神的名起誓,就不必為自己的言語負責。這就是忽 略了神主權的統治。這個意思就是:我只要在教會作個基督徒,不必在日常生活中,在公 司裡,在學校,在家裡作基督徒。自己對聖經的解釋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理性,滿足自己的 宗教情懷,使自己感覺良好的強心針。這就是文士法利賽人的宗教體系的目的。
3-耶穌對起誓提出正確解釋。
神主權的統治是耶穌對文士法利賽人的外在人為宗教系統 背後主要思想的摧毀。法利賽人認為,神的主權統治在某些人定的標準之外:只要按照人 所定的起誓的規定,沒有用神的名來起誓,即使違背誓言也不會受律法的審判。所以,神 的主權範圍是由人來定規的。
3a-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
耶穌不是說完全不可起誓。耶穌是說:不要輕浮 的隨意的起誓,而是要在特別的情況下起誓,並且只能以神的名起誓。前面我們看到舊約 的聖徒們都有起誓的情形。希伯來書告訴我們神也在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起誓。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座位;35 不可 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 城;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37 你們的話,是, 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耶穌的解釋是,作為天國的子民,就應該知道他們整個的生活都在神的掌管統治之下,包 括他們的話語和行為。他們所行的一切都在神的眼中,他們必須是一個活在神面前的 人。 天、地、耶路撒冷,連人的頭髮都在神主權的統治管理之下。基督徒的說話行事, 都在神的統治和管理之下。只要知道自己所說的話是在神面前說的,不必多說,要用起誓 來證明自己,因為神是掌管一切的主,包括人的內心,人相信和不相信不是主要的考量, 而是自己內心在神面前的誠實。不要用起誓去平息爭論,用起誓去證明自己,自己在神面 前所說的話就夠了。更不要用起誓去掩蓋自己內心的謊言,因為神掌管一切,包括人的內 心。
結論:基督解釋起誓的精意和內涵在於人話語的誠實,起誓也提醒並約束人的行為必須與 話語一致,因為神主權的統治一切的事物。
D. 應用
你若是非基督徒,你也許會認為自己可以滿足不可起誓的要求,但是耶穌告訴我們不可起 誓的律法,是要求我們說話誠實與內心一致,無時無刻,持續不斷地滿足這樣的要求。你 若是在這樣的標準和要求之下,認識到自己無法滿足神的律法,你可以來到基督面前,承 認自己的罪,並且信靠耶穌。因為神起誓要藉著你的信心,把基督的義歸算在你身上。律 法的義就藉著你的信心歸算在你身上了。你的義就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了。
你若已經是基督徒,基督的義律法的義藉著你的信心,已經被歸算在你身上了。在稱義的 基礎上,你還必須活出這樣的義,在生活中彰顯天國子民的義。你必須持守你所起的誓 言:你的婚姻誓言,你加入教會的誓言…。在生活中你必須是一個認識神主權統治的基督 徒,你必須是一個生活在神面前的人,你必須是一個順著聖靈而行,不放縱本性情慾的 人,你在言語上就會是合神心意的人,律法的義就藉著福音的生活原則,成就在你的身上 了。你的義就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了。
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