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神的命令 約翰壹書
3:21-24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壹書系列| 12/13/2020 |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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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約翰在3:19-20說我們蒙恩得救的確據,不是來自我們的心,乃是來自神,他比我們的心大,且是無所不知。所以,每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的時候,我們要在神面前省察自己的良心,是否依照神的話來認清真相、悔改歸正。若我們悔改且真正在行為和誠實上,愛弟兄姊妹,則這證據顯示我們是屬神的兒女,我們就必知自己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就必安穩了。3:21-24繼續說明,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則我們不只是確知我們得救的確據,並且恢復享受這得救的確據,「向神坦然無懼了」。基督徒住在主裡面,不僅是在主再來時坦然無懼,不至於羞愧(2:28),現今也應當過著坦然無懼的生活(3:21)。享受得救的確據,條件與證據是遵守神的命令,包含三方面: 在「處境」中行他所喜悅的事,「準則」是信主耶穌與愛弟兄姊妹,「心態」是住在主裡面。
1. 遵守神命令,行他喜悅的事
(1)「親愛的(弟兄)阿」,約翰在第3章稱呼讀者「親愛的(3:2),小子們(3:7,18),弟兄們(3:13)」,作為分段起始,與該段主題有密切關聯。「小子們」表示我們是天父所愛的兒女,「弟兄們」表示我們要彼此相愛。現在3:21用「親愛的beloved」(3:2;2:7),為要強調我們是蒙恩蒙愛的。這位鑒察人心、施行審判的主,是我們慈愛的天父(3:1)。
(2)「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對照3:20,責備是繼續進行狀態,3:21的不責備,是指停止責備我們(羅14:22)。這表示我們藉著認罪悔改,與天父恢復了正確關係,良心不再控告我們,我們享受神兒女蒙恩蒙愛的喜樂(羅5:5;8:14-17)。「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原文作我們向神有have confidence, boldness坦然無懼(的心)。坦然無懼在約翰壹書出現四次: 2:28與4:17 指未來 (面對主再來,審判之時),3:21與5:14指現在 (在施恩寶座前,禱告之時)。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安穩,有真平安,因為主耶穌是我們的中保,赦免我們的罪(1:9;2:1-2),已經為我們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他體恤我們的軟弱,為我們代求(來4:14-16;7:25),這才是我們真正坦然無懼的原因。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蒙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3) 我們有了得救的確據「坦然無懼來到主前」,就必有「禱告蒙垂聽」的確據,這是隨之而來的第二恩福,所以3:22說「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這雙重的恩福,在5:14-15再次宣告提醒。這是主親自給門徒的應許(約15:7;16:24;太7:7),當然這並非說我們可以隨意妄求。禱告蒙垂聽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動詞「遵守keep」與「行do」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我們一直遵行他的旨意,按照他的旨意來祈求,也就是平行經文5:14所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正如主耶穌在世時所活出的榜樣見證,遵行天父的吩咐、行天父所喜悅的事,所以天父聽他的每一禱告(約8:29;11:41-42)。
(4) 我們禱告蒙應允的條件,可從金三角來認識:
[1]「準則」是按照主的話來祈求、樂意遵行他的旨意(5:14; 約15:7; 詩篇37:4);我們要奉主耶穌的聖名來求,他是我們的中保(2:1; 約14:13-14; 15:16; 16:23-24; 林後1:20);
[2] 我們內心的「動機」是為要感謝榮耀神,而不是要自我中心的放縱情慾(林前10:31; 雅4:2-3),我們的心先要認罪悔改得潔淨,除去罪惡(詩篇66:18; 箴言15:29, 賽59:1-2; 雅5:16);
[3] 在「處境」中,我們蒙了饒恕,要饒恕別人的過犯(可11:25),雖然環境艱難,我們相信神的應許必定成就(太21:22; 可11:24; 雅1:5-7),更是要在處境中遵行神的旨意(3:22)。
這些是禱告蒙垂聽的三要素。
(5)「遵守他的命令」見2:3, 這也是約14:1,
21, 23所重複說明的: 愛主的,必遵守主的命令(約15:14),也就是行主所喜悅的事。「他所喜悅的事」原文作在他面前蒙喜悅的事things
pleasing in front of Him,我們基督徒生活的總目標,是活在神面前行他喜悅的事,討神喜悅(羅12:1-2; 14:18; 林後5:9; 弗5:10; 腓4:18; 西1:10;
3:20; 帖前4:1; 提後2:4; 多2:9; 來11:6; 13:16, 21),坦然無懼的目的是要得主的喜悅,享受主人的快樂,這是忠心良善又有見識的僕人應有的心態(太24:45;
25:21)。
2. 神的命令就是信與愛
(1)「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信」此動詞在3:23是第一次出現,後面在第5章多次強調(5:1,5,10,13),名詞「信心」只出現一次(5:4)。3:23的「信」是簡單狀態aorist,直接論述關鍵decisive act,就是約20:31所說「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3:16,36說「信」是得永生的核心關鍵。此重點在1:3-7;2:22已經說明,約壹5 章繼續闡明。
(2)「並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愛」在2:10;3:11,14,18已經說明要愛弟兄姊妹,所以說「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2:7-8),約13:34-35說這是主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在約壹第4:1-13繼續詳細說明。3:23的「愛」是繼續進行狀態present, continuous,表示彼此相愛是持續不段的。約翰在3:10已經將「行義」與「愛弟兄」相提並論,在此3:23將「信主耶穌」與「愛弟兄」連在一起,顯示「信真理的測驗」「愛弟兄的測驗」是分不開的(2:3-8;約貳4-6) ,信心必定結出行為的果子,就是愛(加5:6),在行為和誠實上愛弟兄姊妹(3:18)。在3:24重述「遵守神的命令」是順服的測驗。如此說明了這三合一的測驗: 「真理、愛、順服」是永生的測驗之金三角。
3.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
(1)「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遵守」與「住」都是繼續進行的動詞,表示是持續不斷的。主在約15章說到「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說明我們是住在主裡面,主也住在我們裡面(約15:1-8),我們要恆常在主的愛裡,並且遵守主的命令,就恆常住在主的愛裡。主以「他遵行了天父的命令,恆常住在天父的愛裡」做為榜樣典範,來教導門徒(約15:9-10);並且這是主在「大祭司禱告」為我們祈求的核心,使我們得以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 (約17:21-26)。約翰在約壹3:24重述此真理作為總結,並且以此「神與他兒女互相內住」的奇妙真理,來鼓勵讀者務要遵行主的命令,因為這是「住在主裡面」的證據與條件(2:3-6已經說明)。我們省察自己是否有主同在,就是以此為依據(參考林後13:5)。
(2)「住abide, 存remain」是約翰壹書的關鍵詞,在2:6, 10, 14, 17, 19, 24, 27, 28; 3:6, 9, 14, 15, 17已經說明我們住在主裡面,或主在我們裡面。3:24是獨特的,因為講到「神與我們互相內住」,這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豐富含意。而「遵守主的命令」是如此重要的追求途徑與顯示標誌。這是我們認清與享受蒙恩得救確據的關鍵,是我們喜樂的來源與滿足的原因(約15:11-12)。
(3) 我們享受得救的確據,其證據和條件是遵守主的命令,然而我們如何知道自己真是主的兒女、真正遵行主的命令呢? 我們的心作見證,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的,是聖靈保惠師(羅8:16),聖靈將神的愛厚厚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他帶領我們呼叫阿爸父(加4:4-7;羅8:14-15)。約翰壹書3:24總結說「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動詞「知道」與「住」都是繼續進行狀態,「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2:20,27已經說明我們受了聖者的恩膏,就知道一切的事(林前2:14-16),在4:13也重述3:24所說。藉著聖靈,我們確知我們是神的兒女,他住在我們裡面。因為聖父與聖子是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約14:23),在約14:15-24清楚說明聖靈保惠師來的目的,就是使我們住在主裡面,主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遵守主的命令來愛主。顯然,約翰在3:21-24根據主耶穌在逾越節晚上的「臨別講論」(約13-17章),總結說明聖靈在神兒女生命中的工作,是使我們享受蒙恩得救的確據,遵行主的命令,信靠主耶穌、親愛眾聖徒,坦然無懼討主喜悅。
結論:
1. 我們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聖靈在我們心中運行,使我們住在主裡面,信靠主基督與彼此相愛, 行天父所喜悅的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內證,我們遵守主的命令是外證,使我們確知我們天父的兒女。
2. 神的命令記載在聖經裡,包含我們信仰與生活的全面,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並且都是有益的,在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各方面,為要裝備我們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所以,聖靈使用聖經(弗6:17,來4:12),帶領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如此就能確知與享受得救到底的確據。
3. 所以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時,我們省察自己的生活行為,認罪悔改歸正,倚靠聖靈來遵行神的命令(聖經),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就必安穩(3:20),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寶座前,凡事存感恩的心,按著神的旨意禱告祈求,就確知我們一切祈求的,必蒙垂聽應允。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主基督裡保守你的心懷意念(腓4:6-7;來4:16)。
問題討論:
1. 約翰壹書中有四次說到「坦然無懼」,哪兩次說到未來? 哪兩次論到現在?
你在神面前是否是坦然無懼呢? 你還有所懼怕麼? 原因何在? 如何面對?
2.「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是指甚麼意思? 你確信你的禱告必蒙神垂聽麼?
原因和根據何在?禱告蒙垂聽的三要素是甚麼?
3.神所喜悅的是甚麼? 你如何才能得蒙主的喜悅?
有哪些經文證明? 你能舉出一節來說明麼?
4. 我們要遵守主的命令? 主的命令是甚麼? 這與「信」和「愛」有何關聯? 你能從約翰福音14-15章舉出經文說明麼?
5. 為何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我們如何能確知神住在我們裡面?「神和我們彼此內住」的奧秘,你能從約翰福音14-17章舉出經文說明麼?
6. 聖靈使用聖經,使我們成為聖潔,你能解釋這三者的關係麼? 你如何能確知與享受得救到底的確據?
你有這確據麼? 若你感覺不到或不足,則當如何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