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7

 
為真理同工 約參5-8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約翰參書系列|4/18/2021 |呂沛淵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kT05DqstlE
 
前言: 約翰參書1-4節說明我們基督徒是活在真理中,凡事遵行神的旨意而興盛多結果子,並且我們按真理而行,就從主得著滿足的喜樂。約翰稱讚該猶,眾弟兄見證該猶心存真理、按真理行。約參5-8節指出該猶心存真愛、活出真愛。該猶忠心遵行主的命令,以愛的行動接待作客旅的弟兄。愛是忠於真理(主的話),為真理作工。我們活在真理中,必然興盛;按真理而行,就必喜樂;為真理作工,應當忠心。愛主就是遵行主的命令,忠心為真理打仗。我們當一同為真理作工,打那美好的仗(提後4:7)
 
1. 忠心的行愛
 
(1)「親愛的兄弟阿」,約翰繼續稱呼該猶是蒙愛的、親愛的(1)。「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作客旅的these strangers指外鄉人(27:7)、外人(2:19),在此指該猶愛心接待主內弟兄,這些人出外傳講福音作主工。「行」是現在式動詞,表示該猶繼續如此行。「凡你…所行的」指該猶愛心接待許多出外作主工的傳道人,當時出外旅行是有許多困難的,需要有主內弟兄接待住宿飲食、照顧探望,這是為主而作,是作在主身上(10:40-42; 25:35-38)。我們都當以愛心接待客旅,互相款待(12:13; 13:2; 彼前4:9),教會領袖更要以愛心接待遠人(提前3:2; 1:8)
 
(2)「都是忠心的」原文是在句首,強調該猶在許多事上都是「忠心faithful」,此字是「信」的形容詞,表示信實是來自真實的信,真信主的人必是忠心事主的(參考徒16:15)。主的兒女都應當是良善、忠心、有見識的僕人(24:45; 25:21-23),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16:10)。我們蒙主憐憫能作忠心的人(林前7:25),所有聖徒都被稱為在主裡有忠心的人(1:1; 西1:2),我們都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17:14),凡事忠心,務要至死忠心(提前3:11; 2:10)。願我們在主的眼中,是有忠心的,派我們服事他(提前1:12)
 
(3)「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這些蒙該猶接待的弟兄們,完成傳福音旅程後,回到教會(約翰所在的教會,差遣這些工人的教會),在弟兄姊妹面前報告宣教事工(例如徒14:26-28),證明了(見證了)該猶的「愛」,也見證了該猶心存「真理」、按真理而行(3)。該猶愛弟兄,是因為真理的緣故,認識真理、真信靠主的人,必定愛教會的傳道人與弟兄姊妹(約貳1-2)
 
2. 配得過神
 
(1)「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原文直譯作「你以配得過神的方式,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是作得好」,幫助他們往前行 sending them forth是指資助他們上路繼續前去作主工,「這就好了you will do well」,意思是請你幫助他們往前行,作這件好事(美事)。按真理行,以愛心接待且供應主的工人往前行,就是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15:24; 林前16:6, 11; 林後1:16; 3:13)。幫助他們往前行,關鍵在於「配得過神worthily of God」,這是指合乎神旨意、對得起神的方式,「配得過」此詞在新約其他經文譯作「相稱、對得起、合乎」:  我們行事為人要與主基督福音相稱(1:27),與所蒙召的恩相稱(4:1),行事為人對得起那召我們的主(西1:10; 帖前2:12),這才是合乎聖徒的體統(16:2)。總之,「配得過」是指相匹配、合宜、應當,我們行事為人要與悔改的心相稱(3:8; 26:20),要活出天國子民身分,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6:33)。我們要愛主勝過愛其他一切,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要撇下一切所有的,這是作主門徒的三要素,不然我們就不「配」作主的門徒(14:26, 27, 33)
 
(2) 按照我們的本相,根本不配來到主面前,不配給主解鞋帶(7:7; 1:27),不配得平安,不配稱為天父的兒子(10:13; 15:19-21)。我們的本性是悖逆的可怒之子(2:1-3),然而因神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使我們蒙恩得救,出死入生(2:4-5)。從此,我們成為世界不配有的人(11:38),算為配得那世界的人(20:35),配為主的名受辱的人(5:41),叫我們可算配得神的國,為神的國受苦難(帖後1:5)
 
(3) 使徒保羅恆常為弟兄姊妹禱告,我們也當這樣彼此代求: 帖後1:11-12「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功夫,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我們的神並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願我們每一位都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要穿白衣與主同行,唯願你我靠主恩都是「配得過的」(3:4)
 
3. 為主聖名,與真理同工
 
(1) 為何要忠心行愛,接待供應傳道的人呢?「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出外的」,主的名原文作那名the Name ,那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是主耶穌的聖名,是萬膝要跪拜;萬口要頌揚的 (2:9-11),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傳揚福音的人,是在萬國萬民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1:5)。神的命令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基督的名;我們的罪是因主的名得赦免,信奉此聖名的人有永生(約壹3:23; 2:12; 5:13)。信他名的,就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奉主的名祈求,就必得著;雖然世人因主的名逼迫我們,然而主的名保守了我們,使我們得勝世界、脫離惡者;主的聖名保守了我們合而為一;我們在這聖名裡得生命(1:12; 15:16, 21; 16:24; 17:11-15; 20:31)
 
(2) 傳揚福音的人受逼迫遭刑罰,也是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5:41),若為這名受辱罵,是有福的(彼前4:14-16)。主的僕人「出外」在外邦世界傳揚這聖名,然而「對外邦人一無所取」,外邦人在此是指沒有信主的人、傳福音的對象。傳福音的人由教會弟兄姊妹供應傳道生活所需,有時需要親手作工(帖前1:3-9; 20:33-35),出外傳福音可住在接待家庭裡(6:7-10; 10:3-7),但是絕不向聽福音的未信者收錢取利,不像假教師假先知「出來」(約貳7)是為利混亂主的道(林後2:17),以自己的肚腹為神,以偽裝敬虔為得利的門路(3:18-19; 提前6:5)
 
(3)「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接待是承擔幫助support, welcome的意思,「我們」是強調用法,包括所有信徒,「應該」與「接待」都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要繼續如此。「這樣的人」是出外傳揚主聖名的傳道人,不受非信徒的財物支持,乃是由信徒奉獻支持,這是理所當然的。特別是教會中的傳道人,由信徒奉獻支持生活所需,受教者與施教者共享生活所需(林前5:17-18; 6:6; 林前9:11),這是神的命令: 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林前9:14)
 
(4) 當我們接待支持傳道人、傳福音的人,目的是「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一同作工就是同工fellow-workers,原文可譯作「使我們成為與真理同工with the truth,或為真理同工 for the truth」,為真理同工是指為真理的緣故,按真理而行(3);與真理同工, 因為真理存在我們裡面、永遠與我們同在(約貳2)。這雙重的含意,見西4:11「為神的國與我一同作工的」,林前3:9; 林後6:1「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我們都是出於真理的靈(約壹4:6; 14:17),為真理作工、與真理同工,彼此相愛接待支持傳講真理的人,一同為真理作工,就是與真理有分;正如接待假教師假先知的人,是在其惡行上有分(約貳11)。我們弟兄姊妹在主裡是真實同負一軛的, 我們當負主的軛(11:29-30; 4:3),主就是真理(14:6; 約壹5:20),我們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
 
結論:
 
1. 該猶是蒙愛的,為真理的緣故,在真理中愛弟兄姊妹,得著使徒約翰的稱讚。我們當效法該猶的榜樣,從他身上學習「在真理中行愛」金三角: 心態是忠心的行愛,接待供應信徒與傳道人的所需;準則是與福音真理相稱,凡事為了主的名,對得起主,配得過神;在處境中,一同為真理作工,是真理的同工,同心合意興旺福音。
 
2. 我們行事為人都是為了「主的聖名the Name」,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承擔「主基督」這聖尊名(11:26; 2:7; 彼前4:16);凡我們所行的,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9:23)。你是否忠心的愛主愛人? 你的行事為人是否與主基督的福音相稱? 與所蒙的恩召相符合? 你對得起主麼?
 
3. 從「聖名、忠心、真理」來思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1] 注目仰望他的聖名: 「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以馬內利」太1:21, 23),記住你的名字是基督徒!
  [2] 倚靠他效法他的忠心:「他在神的全家盡忠,他是阿們,是誠信真實」(3:1; 3:14; 19:11),你要至死忠心,盡忠愛神愛人!  
  [3] 學習他的真理:「他就是真理,充充滿滿的有真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他來的」(1:14, 17; 14:6),你要為真理作工,作真理的同工,與弟兄姊妹一同為真理作工!
 
問題討論:
1. 該猶對作客旅的弟兄所作的一切事,都是忠心的,何謂「忠心」? 與「信」有何關聯? 你能舉出經文來說明「忠心」是真信徒的特徵麼? 你是忠心的人麼? 你忠於誰? 忠心作甚麼事?
2.「配得過神」是甚麼意思?  你能舉出相關經文詳細解釋麼? 路加14章說到「作主門徒」三要素有哪些? 你是否配作主的門徒呢? 如何才匹配呢?
3. 我們原來是不配屬於神的人,如何成為配得過神的人? 為何說真信徒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呢? 帖後1:11-12說了甚麼? 這是你目前的狀況麼?
4.  約叁7節所說「主的名the Name」,你能從新約其他經文來說明其豐富涵義麼? 這聖名與你的關係為何? 「為主的名出外」指甚麼意思?
5. 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這是指誰? 原因何在? 如何接待? 有哪些經文根據? 「一同為真理作工」是甚麼意思? 這與接待有何關聯? 你是否為真理作工、與真理同工?
6. 約叁5-8節的關鍵字是「聖名、忠心、真理」,如何從此解釋我們「在真理中行愛」的金三角? 如何從此來思想我們的主耶穌,倚靠他來悔改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