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誇基督 腓3:4-6
聖經歸正教會主日證道|腓立比書系列|09/19/2021 |呂沛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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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使徒保羅在3:2-3說到應當防備律法主義的假教師,因為他們對真理無知、行惡並非行義、是妄自行割,明顯是自我中心、體貼肉體的。然後說明真基督徒是真割禮,有三大特徵記號:
以神的靈敬拜聖父、榮耀聖子耶穌、倚靠聖靈得生與行事。所以,我們是不靠肉體、不體貼肉體。在這截然不同的對比之下,保羅引述自己的出生背景與後天努力,來說明他在悔改信主之前,就是靠肉體的律法主義者,是其中最傑出者,是那些假教師所望塵莫及的。他的親身經歷顯明了:
靠肉體的結果就是滅亡,沒有希望、沒有將來。靠肉體誇口的,其實是毫無可誇,因為結局是死在罪中,都是有損的、失喪的lost,唯有在主基督裡,才是真正蒙恩。因為得著主基督就是永生,真有益處gain (1:21; 羅6:23)。
1. 自誇的「愚妄」
(1)「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其實」原文作雖然though,此子句在文法上是接續前一節3:3,「我」I myself是加強語氣,「可以靠肉體」having confidence in flesh,是指也有靠肉體的背景條件。總的來說,意思是「我們……不靠著肉體,雖然我自己也有靠肉體的條件」。保羅在此的主詞從「我們」改成「我自己」,顯示他要以自己的出生背景與後天成就,來說明「靠肉體」是死路一條,導致失喪(3:7作有損的)。
(2)「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想」think是指思想、認為。如果有任何人認為他有理由條件來信靠肉體。保羅說「我更是可以靠著了」I have more,意思是我比任何人都是有更多優越的條件,這是從人的眼光來看。保羅以自己親身的經歷,告訴腓立比聖徒與今日的我們,他以前就是靠肉體追求,是第一名、佼佼者,結果是失喪的,作為大家的鑑戒。他成為律法主義者的罪魁,然而主的恩典格外豐盛,憐憫拯救了他,給後來信主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1:12-16)。
(3) 保羅在3:5-6列出七項原因,說明為何他比假教師或任何別人,都更有條件靠肉體。他如此作的目的何在? 不是要誇口自己的背景成分,也不是說明自己本是如此的優秀,叫人們不可以輕視他。因為他已經表明「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6:14)。保羅在這裡是「以愚治愚」(箴言26:5),他說自薦自誇是不當的(林後10:12, 17-18),他曾被逼不得已,用說愚妄話方式來回答,目的是叫愚頑人醒悟過來,免得他們自以為有智慧。林後11:16-12:13是明顯的例證,其中多處出現對比假使徒,「他們是……我也是……我更是」的對照,例如林後11:20-23。
2. 保羅的先天背景
(1) 保羅先說明自己的出生背景,共有四項,是猶太教徒所羨慕的、另人刮目相看。第一,「我第八天受割禮」,這表示他的家庭背景是敬虔的猶太教徒,他的父母嚴守舊約律法,第八天給他行割禮(利12:3)。他像以撒一樣,不像以實瑪利是十三歲才受割禮(創17:25)。割禮派教師有些是後來才受割禮,比不上保羅。保羅從出生起,就在嚴守祖宗信仰的家庭中受培育。
(2)「我是以色列族」,保羅強調自己是以色列民,不是外邦人,是與神有特別立約關係(弗2:11-12)。保羅表明自己是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林後11:22; 羅11:1)。第三,「是便雅憫支派的人」,保羅特別說明自己是便雅憫支派,此支派是有特別榮譽的,是特別蒙主所愛的(申33:12),以色列第一位王掃羅是出自便雅憫支派,保羅父母也給他取名掃羅;聖城耶路撒冷是在此之派的境內(書18:28);此支派是與猶大支派聯合,忠於大衛之約,不像北邊十支派的墮落淪陷,失去純正信仰。保羅在羅11:1也特別說明自己是便雅憫支派,持守祖先信仰。
(3) 第四,「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意思是希伯來人父母生的希伯來人子女,語言文化都是純正希伯來人。保羅的母語是希伯來話,雖然他生在外邦基利家的大數,希臘話是後天學習的。他從小被送到耶路撒冷讀書,受猶太教文化薰陶。會說希伯來話,表示忠於祖宗的信仰與文化,受到特別注意與尊重。當百姓聽到保羅說希伯來話,就安靜下來聆聽(徒22:2)。保羅以自己是希伯來人、說希伯來話,總結了他的先天背景與家世的四方面。這些都是猶太教徒所看重與羨慕不已的(林後11:22)。
3. 保羅的後天努力成就
(1) 保羅不僅是有四項先天優越條件,也加上了後天自己的努力,有三項可作模範生的成就。第一,「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保羅在徒23:6-9;
26:5見證自己是法利賽人,這是猶太教中最嚴謹的教門。法利賽派是在主前第二世紀興起的教派,意思是「分別為聖」,嚴守祖宗信仰,不與世俗同化。在民間是會堂的領袖,教導律法,獲得百姓尊敬。他說自己「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加1:14),他加入法利賽派,在名師迦瑪列門下受教。這都顯示,保羅與律法有特別的關係,他是法利賽人,研讀且教導祖宗律法,是律法主義者。割禮派假教師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禮、守律法規條,都是具有法利賽人背景(太23:15; 徒15:5)。保羅說到自己嚴守律法規條,帶出後續的兩項。
(2) 第二,「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保羅說自己是「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所以「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加1:13-14)。保羅認為他逼迫教會,就是維護猶太教信仰的熱心行動,因為他認為信奉這道的人是異端,竟然信靠那掛在木頭上受咒詛的彌賽亞(加3:13; 申21:23) ,直到他後來悔改歸正,明白了主是為他承受咒詛(加2:20)。他見證他是如何逼迫主的教會(徒22:2-5; 26:9-11);他也常在書信中提到他逼迫教會(林前15:9; 提前1:13),真是刻骨銘心的回憶,甚至在寫腓立比書的時候,因為他說persecuting
the church使用現在分詞,表示活畫在他眼前。他深知自己蒙了憐憫,得了赦免(提前1:12),從逼迫信徒的法利賽人,變成被逼迫的福音使徒。
(3) 第三,「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這句話來到了最高峰,是前六項的焦點與標竿,就是律法主義者所追求的。「律法上的義」the
righteousness in the law,是指照律法條文裡所規定的「對」(義)的事去作,並非指遵行律法而稱義,因為保羅在羅3:20和加2:16說: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在羅7:7-11說:諸般的貪心在他裡面發動叫他死。所以保羅在此所說「律法上的義」是指外在行為遵行摩西律法的要求,作了該作的,例如法利賽人嚴守「節期日子」與「食物潔淨」。保羅在書信中論到猶太人守律法時,經常提到這兩項(例如羅14:1-6),他說自己是「無可指摘的」blameless,意思是都遵守去作了,沒有可責之處。律法主義者只追求外在的遵行律法條規,保羅說就此而言,他是都作了該作的,外在生活行為,在自己眼中無可責備,正是法利賽人的模範生。
(4) 保羅經過法利賽派的嚴格訓練,在外在行為上幾乎無懈可擊,正如那「少年的官」,主以第五到第九誡命問他,他對主說,律法上的誡命,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可10:17-22)。少年的官所說,是表示他從小遵守誡命的外在要求,無可指摘。然而當主吩咐他「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愛人)以及「還要來跟從我」(愛主),他就立刻變臉色,憂愁的離去。他的內心被錢財產業捆綁,體貼肉體,無法勝過內在的情慾掙扎。這就是律法主義者的癥結:自以為靠肉體,可以作到律法誡命的外在要求,其實違背律法的精義,無法克制內心諸般的貪戀在裏頭發動。法利賽人保羅,熱心遵行律法的外在要求,似乎是無可指責,然而誇口這七項益處,無法得勝他的內心情慾,倚靠這七項,使他不能信靠主基督而真正得救,這七項成為有損的,反而使他失喪(3:8-9),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食物潔淨條例,只在乎公義(真正的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靠肉體的律法主義者,不可能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3:9)。律法乃是叫人知罪、定人死罪、將罪人圈在罪裡(羅3:20; 雅2:9)。
結論:
1. 保羅在悔改歸主之前,是靠肉體的法利賽人,自以為有七大優勢,四項先天條件,加上三項後天努力成就。他正像那少年的官,家世背景優秀,從小遵行律法的外在誡命條規,有錢有勢,作到會堂的官。然而他的內心知道自己沒有永生,外在是道德模範生,內在靈命是破產的。保羅以自己為例,勸戒腓立比信徒和今日的我們,自我中心、體貼肉體的律法主義,是使人遭損、使人失喪,若不捨下自己,信靠跟從主耶穌基督,則得不著真正的生命(路9:23-24)。
2. 當保羅遇見司提反傳揚主耶穌基督的福音,法利賽人與猶太教徒敵擋不了他,他熟悉律法和先知的書,信靠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是主耶穌,甚至願意為復活的主捨命殉道。司提反在公會審問時,傳揚福音,相貌像天使,引證舊約聖經證明主耶穌是基督。在他受死的過程中,顯示了恩典、饒恕、救恩的確據,正是舊約聖經的主題信息。大數人掃羅看見司提反熟知且尊重舊約律法,滿有能力的呼召聽眾悔改,就「律法、熱心、律法上的義」而言,他不如司提反;況且司提反內心滿有平安,饒恕殺害他的仇敵,求主耶穌接收他的靈魂,有永生的確據(徒6:15; 7:54-60)。掃羅的肉體情慾發動,忌妒且同謀殺害司提反,這都顯示掃羅的內心是體貼肉體的。司提反有主耶穌,有了救主就有了一切;掃羅有屬肉體的條件與成就,卻是失喪的。他擁有靠肉體所追求的七項,因為沒有主基督,他毫無生命的真正意義。一切的「成功」,轉眼「成空」(詩90:10)。
3. 當掃羅在將近大馬色的路上,主耶穌來尋找拯救失喪的掃羅(路19:10)。保羅認識了主耶穌為至寶,得著主基督是生命的真正滿足,真正的得著gain。如果得著萬事,卻沒有得著主基督,則一切的得著都是有損的、失喪的lost (3:7-10)。為何要靠肉體追求虛空失喪的事呢? 律法主義與反律主義都是自我中心、肉體情慾作祟使然(加6:12-13)。從此保羅不再倚靠肉體,心中有真正的喜樂,在主裡喜樂。所以他大聲疾呼「應當防備犬類、行惡的、妄自行割的」(3:2)。
4. 你的「所是」(先天成分)和「所有」(後天成就)是甚麼呢? 你所倚靠的是甚麼呢? 你所誇口的是甚麼呢?
保羅在悔改歸主之後,不再倚靠肉體,不再以肉體外貌的成分和成就誇口(林後5:16),讓我們效法保羅: 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6:14)。在主基督裡我們得著了一切,因為萬有全是他的(林前3:21-23)。所以我們別無所誇,只誇基督!
問題討論:
1. 保羅為何說「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
為何說這是「以愚治愚」? 有哪些經文證據? 為何他說「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了」? 你是否認為自己也可以靠肉體呢?
為何說這是愚眛的自誇?
2. 保羅列出他可以靠肉體的條件,有幾項?
前四項是先天的條件成分,是哪四項? 各項有何特殊意義? 你能舉出一項來解釋麼? 你認為自己的先天背景,有哪些比一般人優秀? 你以這些為可誇可靠的麼?
3. 保羅列出的後三項,是後天的努力成就,就「律法」而言他是誰?
這代表甚麼? 就「熱心」而言他如何表現? 這又代表甚麼? 第七項是最高峰,就「律法上的義」而言,這所指為何? 為何他說自己是「無可指摘的」?
4. 為何說保羅正如那「少年的官」一樣?
你能從馬可福音10:17-22來解釋說明麼? 那少年的官後來變了臉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原因何在? 他的外在與內在有何不同?
為何說關鍵在於內心? 為何他是失喪的? 你的內心如何?
5. 法利賽人掃羅遇見了主的門徒司提反,為何心生忌妒且同謀殺害司提反呢?
司提反如何活出了「以主耶穌為至寶」的生命見證? 這對掃羅帶來了甚麼影響?
對你帶來甚麼影響?
6. 你的「所是」(先天成分)和「所有」(後天成就)是不是你所誇口的、所倚靠的? 你倚靠肉體的「成功」,為何最終必然「成空」?
當我們這些原本失喪的人,今被尋回,是否應當別無所誇,只誇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