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士(סוֹפֵר ,sopher;γραμματεύς,grammateus)
摘自萊克姆聖經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2/02/16/pharisees-scribes/
因為他的讀寫能力而受僱的人。數千年來一直存在於整個古老的近東和地中海地區。
希伯來語中的“文士”(סוֹפֵר ,sopher)來自口頭,意為“寫作”。希伯來文中的抄寫詞的分詞形式是“作家”或“秘書”。在希臘文中,這個詞是γραμματεύς(grammateus)。
背景
與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不同,文士並不侷限於以色列。以色列的文士傳統起源於古代近東文明。文士在宗教、政治、司法、經濟和社會等各個領域工作。猶太文士可能從事其他職業,包括:
• 抄寫複製手稿;
• 教導和解釋摩西五經和其他猶太文學;
• 在聖殿、皇室或政府部門工作;
• 擔任政治顧問或外交官;
• 從事古代科學的工作;
• 擔任聖賢、長老、法官或猶太公會的成員;
• 為王國、企業和私人家庭寫信和文件。
有些文士是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的教派的成員,還有一些是祭司和利未人。 新約將文士描繪成一個有組織的團體,但最近的研究對這一結論比較不確定了 。
了解文士
由於文士的職業在許多文明、時期和領域中都存在,因此把握文士的角色和功能可能是困難的。他們所受的教育,特別是他們的讀寫能力,使他們能夠在政府、宗教活動和家庭中擔任許多角色。因此,在新約、猶太文學和其他來自古代近東的資料中所描述的他們的角色和功能各不相同。並非每一個文士或文士群體都履行了文士在古代世界不同地區和不同時代所發揮的所有作用和功能。
古代資源
在古代近東文明和早期的以色列,文士的執事很常見。在古代美索不達米亞,文士的行政、政治和教學職能與抄寫、整理和注釋手稿等很多的日常工作同時進行。文士擔任最高職位,如負責通信的王室秘書、顧問和高級官員。埃及男孩很早就接受讀寫訓練,他們成為文士或高級官員的學徒。他們的訓練包括抄寫、背誦和記憶材料(Saldarini, “Scribes,” 1012)。
在古代以色列,文士的產生是為了滿足猶太和以色列君主的需要,從公元前10世紀開始。根據Fishbane的說法,以色列文士和他們的鄰居之間的區別在於文士涉及到宗教活動與宗教文本(Fishbane,Biblical Interpretation,24)。文士出現在大衛王的禦前會議中(撒母耳記下 8:16-18),所羅門王(列王紀上4:1-6)、約阿施王(列王紀下24:11-12)和希西家王(列王紀下18:18,37)。Fishbane認為文士的技能是在不同的公會家庭中學習的(歷代志上2:55),並使文士能夠擔任不同的國家和行政職責 (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5)。
某些文士協助徵兵(列王紀下25:19),其他文士,如示瑪雅,監督祭司的輪換(歷代志上24:6),並為聖殿提供服務(歷代志下34:13)。其他的文士則擔任外交官和賢者。除了行政服務之外,文士還負責抄寫、維護、傳遞和整理文學文本。Fishbane聲稱,從利未記和民數記中對祭司條例的注釋中可以看出文士的操練。這些條例是以短篇集或系列的形式呈現的,這表明存在著一種既定的文士傳統的正式慣例。Fishbane還引用了其他古代近東文獻中存在的上標標題和摘要結語(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7–28)。
在被擄後時期,祭司和文士以斯拉(Ezra)成為被擄後恢復,民族復興和改革的象徵(以斯拉記7:6–26; 尼希米記8:1–9)。重點是研究律法,並向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傳講律法(Fishban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36)。
猶太文學
在猶太文學中,便·西拉(西拉書
38:24-39:11)勾勒了一個理想的文士的形象。文士的特點是有智慧、有時間研究法律和古人的智慧。文士在統治者中服務,到異國他鄉,為人仲裁。文士充滿了理解的精神,表現為根據所學的知識,從主那裡得到智慧的話語。猶太文學中著名的文士包括義士以諾(以諾一書)和社區領袖巴錄,其權威甚至超過耶利米(巴錄二書)。
文士被描述為先知、詮釋者和與世界末日和智慧傳統有聯系的遠見卓識者。文士還與哈西德人有關聯(一群被稱為 “義人”或”虔誠 “的分離主義者;見Greenspoon,
Between Alexander and Antioch, 343),他們心甘情願地為律法獻身(馬加比一書 2:42; 見 7:12–14)。一位主要的文士以利亞撒在拒絕吃異教祭壇上的豬肉後,為律法而死,成為年輕猶太人的榜樣(馬加比二書 6:18)。
約瑟夫
約瑟夫的著作主要反映了希臘羅馬的文士概念,即文士是政府中的秘書、辦事員或各級官員(Schams, Jewish Scribes, 129–43)。他用 “文士”一詞來指各級官員,從鄉村(社會地位低下的鄉村文士,其職業是寫文件和抄寫文本; 猶太戰史(Jewish War) 1.479)到王室宮廷(猶太古史 7.318–20),他沒有用 “文士”來表示專門從事法律的有組織的團體。文士擔任軍事官員(猶太古史 6.120–21)和希律王國的行政人員。處理國王書信的文士丟番圖(Diophantus)(猶太戰史 1.529),就是一個高級官職的例子。約瑟夫也寫到亞利斯特會議(council of Aristeus)中的一位文士與其他知名人士一起被革命者處死(猶太戰史 5.532)。聖殿文士被免除了幾項稅收(猶太古史 12.3.3)。整個文士學校可能早在大衛和所羅門統治時期就已經在以色列存在了(猶太古史 7.319, 364)。約瑟夫提到的一種文士不同於希臘羅馬的概念:神聖的文士是一個有經驗的神蹟詮釋者(猶太戰史 6.291)。
約瑟夫還解釋了猶太文士是如何認真抄寫經文的。他指出,文士們小心翼翼地不加、不刪、不改任何音節,他們把經文看作是神的法令,他們需要遵守,也許由於他們對經文的敬畏,他們可能要為之而死 (Against Apion 1.37–43)。
新約的資料
福音書提供了有關新約的文士的大部分信息。其他提到文士的新約資料包括使徒行傳(使徒行傳4:5–6; 6:12–13; 19:35; 23: 9)和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前書 1:19–20)。
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把文士描述為人民的教師,他們有宗教權威,特別是在法律詮釋、遵守和純潔的問題上。他們與社會上較富有的成員和猶太人的領導層聯系在一起。文士被描繪成人民的教師,但耶穌的教導比文士的教導有更大的權威,因此更令眾人吃驚(馬可福音1:22)。
馬可把文士描繪成關心經文的正確詮釋(馬可福音12:28–33)。耶穌在幾處質疑他們的解釋(馬可福音9:11; 12:35)。文士與長老和祭司長一起質疑耶穌在聖殿裡製造混亂的權威(馬可福音11:27-28)。這表明文士是有權威的,特別是他們對耶穌的挑戰是與長老和祭司長一起提出的。文士們還質疑耶穌赦罪的權威(馬可福音2:6-7)和祂的能力的來源(馬可福音3:22)。法利賽人的文士對耶穌為什麼與罪人和稅吏一起吃飯表示擔憂(馬可福音2:16)。他們還和法利賽人一起,就污穢的問題與耶穌對質(馬可福音7:1-2-2),並質問耶穌是否遵守傳統(馬可福音7:5)。這些例子顯示了文士們對純潔和守法問題的興趣。
文士們也是對耶穌的死負有責任的領袖之一,他們和祭司長一起被描繪成密謀反對耶穌(馬可福音11:18)。耶穌把他的死歸因於長老、祭司長和文士對人子的拒絕(馬可福音8:31)和他們對祂的定罪(馬可福音10:33)。文士扮演了在逮捕和判處耶穌過程中的一個角色,他們與祭司長和長老一起(馬可福音 14:1, 43; 15:1)。最後,文士和祭司長一起在十字架下嘲笑耶穌(馬可福音15:31)。
耶穌強烈譴責那些想受到人民歡迎的文士,他們在宴席上尋求最好的座位和尊貴的地方,並展示自己的著裝。此外,據說文士剝削寡婦,並希望通過他們漫長的祈禱被視作虔誠的人(馬可福音12:38–40)。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將文士描繪成法律老師和法律專家。在特定情況下,路加似乎也將這些術語等同νομοδιδάσκαλος(nomodidaskalos)(路加福音5:17 ,21)和νομικός(nomikos)(路加福音11:37–54)與γραμματεύς(grammateus)。
和馬可福音一樣,路加描寫文士和法利賽人或祭司長、長老一起質疑耶穌的權威。文士和法利賽人問耶穌為什麼與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飯(路加福音5:27–32; 15:1-2–2)。文士與祭司長和長老一起質疑耶穌教導人的權柄(20:1-2 )。作為律法的教師,文士們也質疑耶穌赦罪的權柄(5:17-21)。然而,有一次,文士們承認耶穌在律法方面的專長(20:39)。
路加福音同樣顯示文士是對耶穌之死負責的領袖之一。文士們尋找機會看到耶穌觸犯律法以指責他(路加福音6:6–11),耶穌在聖殿示威後,他們與祭司長密謀反對耶穌(路加福音19 :47–48)。文士是審問耶穌的猶太議會的一份子(路加福音22:66)。路加福音還將文士與耶穌被逮捕和被釘在十字架上聯系起來(路加福音9:22),並顯示了文士和祭司長在希律面前指控耶穌(路加福音23:10)。
與馬可福音相似,路加福音描寫耶穌譴責那些喜歡展示自己的衣服、當眾受讚美、剝削寡婦、炫耀自己的虔誠的文士(路加福音20:45-47)。此外,路加福音還描寫耶穌譴責律法師增加百姓的負擔,阻礙百姓對神的認識,同時又是假冒為善的人(路加福音11:37-54)。耶穌在安息日 治病,公然挑釁文士和法利賽人(路加福音6:6–11)。
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中提到文士的次數比其他福音書多(24次)。除了把他們描繪成教師、法律專家和宗教權威外,馬太福音還強調了他們的缺點,但在某些方面,對他們的負面評價的描繪比其他福音書要少。
與馬可福音相似,馬太福音把文士描繪成具有宗教權威的教師。在馬太福音17:10節中,門徒通過引用文士們關於以利亞的教導來承認他們的權威。文士們還通過質疑耶穌醫治和赦免罪孽的能力(馬太福音9:3),並向耶穌詢問有關遵守律法和長老們的傳統的問題(馬太福音15:1-2)來顯示其權威。馬太福音顯示文士們對耶穌的死負有共同的責任(馬太福音16:21–23; 20:17–19; 26:57)。
這部福音書還擴展和強調了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譴責。在馬太福音23:2–7中,耶穌批評文士和法利賽人炫耀他們的社會地位,希望在宴會和會堂中受到歡迎和尊敬。他還指責他們把重擔加在百姓身上,同時又是偽善的人。耶穌肯定了他們教導人的權柄,讚同他們所講的,但他批評他們沒有相應的行為。此外,他們還戴著法器和流蘇,渴望被稱為 “拉比”。耶穌說到文士 “坐在摩西的座位上”,這可能反映了他們在律法上的教師和權威地位。在馬太福音23:13中,耶穌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偽善,因為他們阻礙百姓進天國,自己卻沒有真正進天國。在馬太福音23:15中,他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錯誤地教導新皈信主的人,因為他們實際上充當了盲目的引導者(馬太福音23:16-22),而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情。耶穌還譴責他們不純潔(馬太福音23:25 ,27)和迫害耶穌所差的人(馬太福音23:34)。
在馬太福音中,文士的描寫較少受到譴責:
• 在馬太福音8:19中,一位文士表示跟隨耶穌有興趣。
• 在馬太福音2:1–12中 ,希律王 希望從大祭司和文士那裡知道新的王將在哪裡降生。這表明文士是希律王的顧問和經文詮釋者。
• 在登山寶訓中,耶穌呼籲百姓要超過文士的義。雖然這段記載批評了文士,但也說明在百姓眼中,文士和法利賽人提供了一個可以效法的標準。
• 在馬太福音13:52中,文士被描述為能夠正確詮釋經文的專家。
最近的學術研究
現代關於文士的學術研究包括兩個階段。
文士作為律法中極具影響力的法律學者
第一種學術研究,確信文士是律法中的法律學者 (Schriftgelehrte) ,在猶太社會中具有高度的組織性和影響力(Schams,
Jewish Scribes, 14–25)。這種觀點的早期擁護者是舒勒 (Schürer),他的著作對希臘化猶太教的研究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對文士的看法受到新約、約瑟夫和拉比資料的影響。他宣稱,文士是一個定義明確的群體,它起源於希臘化時期,來源於一個非專業的經文專家階層,當經文的普及程度提高時,他們的地位就會變得突出。他聲稱,有一個時期,當祭司變得太受希臘化的影響,更虔誠和遵守傳統的法律的文士,作為回應,取代祭司作為真正律法的教師和精神領袖。這種角色在新約時代仍在繼續。舒勒 (Schürer)聲稱,大多數文士與法利賽人結盟(有些與撒都該人結盟),這些法利賽文士成為拉比的前身 (Schürer, History, 322–24)。
其他學者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例如,耶利米亞斯(Jeremias)聲稱,當文士取代祭司和其他權威成為妥拉和其他文本的主要權威時,他們就變得很重要。他認為,文士由一個新的上層階級組成,他們在教育、政府和行政管理中擁有權力地位。對他來說,文士的權力是基於他們在加入文士團體之前通過多年的學習獲得的。由於這種知識和在著作、法律事務和其他傳統方面的便利,文士們受到了高度的重視 (Jeremias, Jerusalem, 103–12)。
亨格爾(Hengel)和紐斯納(Neusner)隨後也有類似的發現。亨格爾認為,文士作為經文的教師和詮釋者的角色始於被擄時代之前。但文士權力和數量的增加是由於教育人民的需要,作為其抵抗希臘主義而產生的(Hengel, Judaism and Hellenism,
78–83; 174–247)。紐斯納提出,第二聖殿時期的文士對《米書拿》進行了研究,並負責系統地介紹它(Neusner, Judaism, 241–42)。總的來說,所有這些概念都表明,文士的重要作用是律法的學者。
其他觀點
第二種和當前的學術研究挑戰了文士作為律法學者的統一觀點,並提出了更廣泛、更試探性的觀點,以及關於文士角色和身份的各種觀點。
比克曼(Bickerman)相信γραμματεῖς(grammateis)不是指律法學者,而是指公證人,會計師和法學家。他還聲稱,在古希臘時代,文士和祭司之間沒有競爭(Bickerman, The Jews, 161–76)。
桑德斯(Sanders)還認為,第一種學說中的觀點是一個神話,沒有什麼根據。他延伸出這樣的觀點,即大多數文士實際上是祭司和利未人,和頭銜γραμματεῖς(grammateis)包含不同的功能,例如文本複製,法律文件撰寫和做法律專家(Sanders, Judaism, 170–81)。
奧頓(Orton)從以斯拉,本西拉和拉比文學中的文士角色的著作中得出他的文士的概念。他包括文士但以理,巴錄(Baruch),便·西拉,斐洛(Philo),約瑟夫,在昆蘭的正義的老師,和他爾根專家(targumists)(Orton,
Understanding Scribe, 39–133)。
沙姆斯(Schams)強調,文士擁有各種不同的角色和職能,文士最典型的活動是閱讀和寫作。有些文士可能是王室或軍隊中的官員,而有些文士可能是學者、知識分子或聖賢(Schams, Jewish Scribes, 87,
97, 121–24, 134–43, 204–08, 309–27)。
關於昆蘭的文士,托夫(Tov)認為,死海古卷中存在著多種文字體系,這表明只有部分文字是在當地產生的,大部分文字是從外部輸入的。他指出,在昆蘭發現的字母表(abecedaries)暗示了文士學校的存在(Tov,
Scribal Practices, 5–13)。
霍斯利(Horsley)強調文士作為聖賢的作用。這些人熟悉掌握經文,以至於他們被認為是聖人,他們的權威來自於他們從律法中獲得的智慧(Horsley, Revolt, 8–9)。
薩爾達里尼(Saldarini)在研究文士的社會學方法中,使用了古代社會的模式來閱讀資料。他認為,文士與福音書中所描述的相反,他們並不是一個統一的政治和宗教單位(Saldarini, “Scribes,” 1015)。相反,文士們利用他們的寫作和閱讀技能在社會中扮演著各種角色,如:法律教師、法官、記錄員、聖殿工人、國王的官員等。文士來自不同階層的人,包括祭司、利未人以及其他離開農民階級並為統治階級工作的非專業人士。最低級的文士是村裡的文士,他們的功能主要是抄寫員。然後是中級文士,擔任政府官員。最高級別的文士構成了統治階級的一部分(Saldarini, Pharisees, 273–75)。文士還保存了預言、智慧和律法等著作。沒有直接證據表明有文士學校的存在(Saldarini, “Scribes,” 1012)
供進一步研習的精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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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Michael D. Cooga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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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ley, 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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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sner,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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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ton, D.E.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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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darini, 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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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ers, 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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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v, E. Scribal
Practices and Approaches Reflected in the Texts Found in the Judean Desert.
Leiden: Koninklijke Brill, 2004.
PETER TAN-GATUE
Tan-Gatue, P.
(2020). 文士. In J. D. Barry (Ed.), 萊克姆聖經辭典. 萊克姆出版社.
文士(SCRIBES)|聖經詞條
(來:sōp̱erîm;臘:grammateis,
nomikoi 〔意即律法師〕 及
nomodidaskaloi 〔意即教法師〕)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https://yimawusi.net/2022/02/16/pharisees-scribes/
https://yibaniba.blogspot.com/2022/05/scribes-soperim-grammateis-nomiko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