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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神学方法Method, Theological

聖經辭條

今天人对神学这概念,大体上说有两类意义。

1.在大学及神学院的学术世界内,神学是个类属名词,泛指一组互有关联,又对基督徒思想有影响的研究,就如∶释经、经文教训的分析与组合、基督徒思想的历史、行动与经验的关系、教义学、伦理学、护教学、礼仪学、宣教学、灵性操练、教牧学,以及宗教比较学、宗教社会学等。

2.在教会的崇拜生活、见证及事奉上,神学是代表∶a.对基督教信仰的内容及表达有次序地反省、分析、批判;是按着主题的,有系统的;是描述的、解释的,或是具规范地进行;和b.探讨信仰与其它课题的关系──文学、科学、人类的问题、哲学的问题等──或如洛克在1698年说的,是透过信仰“来理解一切知识,并导引它们到真正的目的地”。

神学方法与上述12都有关系,而历来这关系都相当紧张,因为神学作为一学科,基于教育的要求,我们盼望神学方法必须没有偏见,态度开放,且合乎科学──简言之,即是要合乎理性。但从另一方面来说,神学不仅是大学或神学院内一个科目,它也属于教会,因此,要符合教会的要求。故神学方法就必须是忠诚、顺服的,与大公信仰符合,并具有赞美的功能──简言之,是宗教的。然而那些要求神学方法“不怀偏见”、“态度开放”和“合乎科学”的人,是要求神学的意义“必须由研究对象本身”决定,而不是由某些自然科学或历史学家“那种反基督教的实证论”来决定。他们更进一步指出,我们研究的对象,其实就是永活的创造者,祂藉着圣经向人启示自己正是三而一的神,祂是个人性的,不是一股无名的力量,也是最终的主体;只要他们朝着这个方向思想,原则上就已经胜过理性与宗教的张力了。本文要研究的,主要还是集中在上述第二个层次的问题。

一般来说,方法的问题包括了∶第一,神学家在批判与重建时所用的方法;第二,他们为采用的方法提供的理据。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我们一共有三个主要的神学方法,前两个承认我们必须以已然赐下的标准为绝对的,因此限制可接受的意见的范围;第三个则拒绝接受任何限制,故其结果常是不受控制,属于相对的多元主义。现在把这三个方法胪列于下。

第一方法∶把神启示的道,看成是圣经作者为神的工作所作的见证,圣经便是神之旨意及道路的启示,人一切的信仰与行为,均需接受这个标准作衡量,并且使之“神学化”──意思是,解释什么是真实的,并且回答由此引起的问题──方法常是组织圣经的教训,并且指出引用的范围。这种方法有下列的理由∶1.不管圣经采用什么体裁,所用的正典圣经都是神的启示;2.除了圣灵的引导、纠正和教导,一个堕落、走入歧途,又受自己文化限制的人,是无法对神有任何正确的思想。圣灵就是当初向人启示圣经,今日又不断向人证实圣经,并向教会解释圣经的那一位。主张此方法的人认为,它是使徒时代教会解释和反复强调的,在教父及中世纪消失了一部分,后来改教家再度把它发掘出来,从此便成为更正教保守派,及守敬虔主义的福音派的神学方法。

第二方法∶此方法与第一方法颇为相似,但他们加了一个新概念在内,就是把历史及建制的教会所解释的圣经,看成与圣经地位同等;这样一来,教会传统所相信的所谓正统主义,无形中就成了信徒相信的对象,它亦成了不受圣经挑战或修正的东西(想想宗派的信仰!),人只能按圣经重组或加强它,它的基础却不受限制;但圣经与某种圣经的解释却始终是两回事。他们辩护的理由是∶1.圣经本身是不清楚的,故需解释;2.基督应许要藉圣灵居于教会,并且支持和保护她,这就足以保证,她解释的基本教义是可信的。这方法虽有不同的版本,但其中之差别不是很大,它们就是教父、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及安立甘大公主义神学采用的方法。对他们来说,圣经就是传统,反之亦然。

上述两种方法都有某种预设,它们就是∶1.神在圣经的启示都是合乎理性的,因此是可以理解的。圣经中各种对神之拟人化(拟人说)描述都是一种类比法,表达出我们的思想、言语和行动,与那个别存在的创造者之关系,而我们都有祂的形像。虽然神与我们并不全然相等,但也不是绝不相同;我们具备之神的形像,使我们能真正明白圣经所说的话,纵使或许未至完全明白的地步。

2.正典圣经所教导的,均是由单一的神圣思想而来,因此它本质上是真实的,也是协调的。

3.神是无限、个别的,也是自足的创造者,就是在今天也仍然用超自然的方法,在祂所维持的世界工作。

4.神以恩典救赎罪人,组成了一个立约的群体,并且透过耶稣基督向他们显示祂自己的国度,这正是圣经教义的核心;而基督的榜样,也是这新群体的生活模式,同时也是圣经伦理的核心。

5.教会藉信经、诗歌、礼仪、文学,及生活的模式所表达的传统,均是由圣灵所解释的圣经而来(第二方法更会说是具决定性的),因此是教会明白圣经真义的重要指引(第二方法会认为是关键的)。

上述两种神学方法,都认为他们的预设是本于圣经,反对它们就等于削弱了圣经的地位。

第三方法∶圣经不是绝对的真理,起码不是全本都是真理,它只不过是人想像出来、经验过、研究出来,和经过反省的记录。在每一方面,它却反映出受背景文化的影响和限制。故此,他们认为启示也者,不过是一些自证为有道理,又是关乎神圣事物的概念,里面记有一些命令,却不一定有认知上的内容。这种看圣经的方法,无形中就是把圣经看成为个人把处境思想整理出来的记录。它记载的思想既与文化相对,神学上就不可能达到任何结论,它会与不断改变的文化一直相对下去!赞成此说的提出下面的理由作辩∶

1.过去非常仔细的研经功夫,已经令我们不能再持守昔日对圣经的概念,它根本上就是人的一种文学。

2.自康德以来,哲学是完全反对超自然的有神论,以及按字面意思来解释的启示论。

3.从文化的层面来说,我们与圣经的时代相隔太远,不可能再认同里面的思想。

这种神学方法在过去一百五十年间,为基督教与天主教制造了自由的、现代的;英国现代主义、极端的,和修正的神学,且或多或少都是按着世俗的哲学、心理学、经济原理、社会学,和自然科学来进行,圣经真理只是其中一个参考点,同时也是与这些学科相对的。

上述三种神学方法都承认证据的重要∶但至于怎样的证据才是重要的呢?怎样才算是肯定的?怎样的含义才算是可接受的?这些就没有认真讨论过,或是讨论了,大家又有不同的看法


神学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 (Liberalism and Conservatism in Theology )

聖經辭條


“自由”一词,是指随时欢迎新思想,不受传统或非理性钳制的自由。在过去一百五十年间,这词有三方面的用法∶1.法国天主教会争取政治的民主和教会改革的人士;2.圣公会要求的教义宽松;3.更正教那些持守后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时期之观点的人,他们在神学上秉承士来马赫(Schleiermacher)和立敕尔(Ritschl),在哲学上兼承康德(Kant)和黑格尔(Hegel),在圣经研究则兼承史特劳斯(Strauss)和威尔浩生(Julius Wellhausen, 18441918)。
  
一般说来,“自由主义”是描述上述第2和第3项的人。他们都是当时举足轻重的人物,对前启蒙时代的思想不满,又是以理性为重的神学家。下列各项是他们思想的重心∶
  
1.把信仰的重心变成以当代的人为中心,及具自然主义特色的观念;若有需要,则不惜放弃传统的信仰。
  
2.对传统基督教的超自然(Super-natural)主义存疑,不愿接纳某些只因圣经或教会肯定为对的事便视之为对;具实证主义者(Positivist)的倾向,喜欢对圣经及教会的教导给予“客观”、“科学”和反神迹的评价;以及爱把时下学者受文化模造的思想,高置圣经及教会传统之上。
  
3.认为圣经只是人的宗教思想及经验的记录,不是神启示(Revelation)的真理;对圣经作者记录的,亦是基督教赖以为基础的事实怀疑;强调教会不应坚持己见,应接纳神学的多元性,并且要以个人和社会伦理为教导的核心,坚持教会存在的目的是改造社会,不是使别人信福音而得救。
  
4.认为神的工作主要是在文化的发展,如哲学、社会学、道德及美学,是一种遍在论(immanentist),或次三一论(sub-Trinitarian)的神观;在基督论(Christology)上则采取非道成肉身论,只看耶稣为宗教先驱、一个典范,是完全被神充满的人,而不是神圣的救赎主;对世界则采取乐观、进化的态度(参进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认为神的计划是使不成熟的人类成长,不是救赎堕落的人类。
  
5.对人类文化的潜能抱着积极乐观的心态,以为人藉着反省自己的经验便能认识神,进而撘建出一套可行的自然神学(Natural Theology);相信一切宗教均来自人对神共有的认识,分别只在枝节的解释和不同的着重点,而各宗教是站在不同的进化阶梯上,至终会同归一源;因此敌视基督教任何排他的宣称(参基督教与其他宗教,Christianity and Other Religions)。
  
6.否认始祖的堕落(Fall)使全人类蒙上罪咎(Guilt)、玷污,和灵性无能,反认为人类在属灵事上是不断提升的;否认替代受刑的赎罪论(Atonement),和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是本于基督的归义;反接受道德影响论,认为基督的死不过具一种领导的作用,而神祇本于人悔罪的基础来饶恕人。他们亦否认有一天基督会再来,而认为道德进步的结果,会在地上建立上帝国(Kingdom of God)。
  
自由主义控制了欧洲更正教达半个世纪;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人类的乐观精神和自信心完全崩溃,领导神学界之权杖交到持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圣经观之新正统主义的天才巴特(Barth)手上。在英语世界,不同形式的自由主义,在学术界仍努力借尸还魂,但常常还是彼此不相容。
  
 “保守主义”是指抗拒自由主义的一种努力。此派思想的人认为,自由主义只是小圈子的离道越轨的乖行,是既非客观、非科学,又是非理性的;他们企图藉此保守教义,使教会传统保持纯正,不受侵害。保守派人士包括更正教、安立甘大公主义者(Anglo-Catholic),和罗马天主教等人士;也有保守派的圣经学者、神学家、教会、宗派、福音机构,以及神学院。我们有保守的基督教文宣和保守的宣教学,以传福音为首务。在这意义之下,保守主义并不带有任何特别的政治立场或末世的期望,纵使反对者有这样的说法。自称为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的人常是最极端的保守主义者。在过去四十年间,保守主义大大得势,但在大宗派教会内,他们仍属少数的行列。
  
另参∶福音派神学(Evangelical Theology);德国自由主义(Liberalism, German)。
   
参考书目
D. G. Bloesch, Essential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 2 vols.(San Francisco, 1978); R. J. Coleman, Issues of Theological Conflict: Evangelicals and Liberals(Grand Rapids, 1980);J. D. Douglas(ed.), Let the Earth Hear His Voice: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Minneapolis, 1975); G. M. Marsden, Fundamentalism and American Culture(New York, 1980); J. I. Packer, '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London, 1958); B. Reardon, Liberal Protestantism(London, 1968).



GOD

聖經辭條

如圣经启示的,祂是教会认信、敬拜与事奉的对象。

1.神的身分


基督徒了解的神,是从圣经启示(Revelation1018,Revelation)而来的。在圣经启示中,人类的创造者成了人类的救赎者,在祂的创造(Creation325,Creation)、照管(参神的照管,Providence967,Providence)与恩典(Grace519,Grace)中,全然显出祂不会改变,及不受挑战的主权。神既不是人肉眼能观察得到,要有意义地描述祂,就只能在每一点上,指出祂与我们和世界的关系;圣经是这样描述神,我们在本文亦会如此。

a.神的名字
在英语世界的基督徒,神(God)一名字是用大写的G来写的,显示它是一个专有名词,只能用在一个个体上。中文虽然有许多称呼(神、上帝、上主……),用意仍是一样;60年代(及更早)有许多文章讨论哪一种称呼更适合,没有结论,于是和合本圣经就有了两个版本︰「神」版和「上帝」版,这是为满足不同之人的习惯,本身没有神学意义的分别。无论我们选择哪一种称呼,它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专有名词,代表圣经对神启示之不同名字和描述。

旧约希伯来文对神的称呼颇多样化,每一个名字都代表神一个特性,和祂与我们及世界的特别关系,主要的有下列几个︰

i.El, Eloah, Elohim(英文圣经本于七十士译本的ho theos都译作「God」,神), El Elyon(「至高的神」)。这些名字全是指神的超越、大有能力、永存不朽,一切在祂之外的均要赖以为存。

ii.Adonay(「主」,英文圣经亦本于七十士译本的kyrios译作'Lord'),这名字代表祂的管辖及主权。

iii.Yahweh,「耶和华」,和合本这个译法是本于一个错误的音译(Jehovah)而来,也许较近的中文音译是「雅巍」,或「雅威」,不过既沿用惯了,也不须硬要更改。英文圣经本于七十士译本的ho kyrios而作「主」〔'The Lord', AVKJV, RV, RSV, NIV〕;Yahweh Sebaoth是「万军之耶和华」,万军是指属天的各灵体,不是人间的战士,表明神的权能。「耶和华」一名是神为自己起的名字,亦是神与人立盟约(Covenant322,Covenant)用的名字。神曾在焚烧的荆棘丛对摩西解释祂的名字,说︰「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at I am',或更准确作'I will be what I will be'),这是一种自我独立、自我决定的宣告(出三1415)。稍后,神再延伸补充,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总括地说,「耶和华」一名是指神奇妙的恩慈与忍耐,亦是圣洁与严厉的,是那位自我存在、自我更新,又守约的神,为约民选择道路,也是焚烧的荆棘丛中所显示(参神的显现,Theophany1157,Theophany)的那位。

新约称神为耶稣基督的父,信徒因着基督而也可以称神为父,祂就是旧约的神,独一的神(参林前八56),它看基督徒的救恩为神成就的旧约应许;故此,圣经完全反对二元论(Dualism384,Dualism),不承认任何与神,或旧约启示的神观相违的思想──神就是耶稣所描述的那位救赎的神。耶稣称神为父,亦叫门徒称神为父(参太六9;彼前一17)。七十士译本用的「主」,既是指神,亦显出祂的主权,这名字后来就用在复活升天的基督身上(徒二36,十36;罗十913;林前八6;林后十二810;启二十二20等)。耶稣的门徒受洗时所奉之「名」(单数),正指出神对人的救赎关系,亦说明人对祂委身的事实,这名字正是祂三位而一体的名字︰「父、子、圣灵的名」(太二十八19)。如巴特说的,这是神的「教名」('Christian name')。

b.神观。
犹太教和基督教对神的看法,称作有神论(Theism1151,Theism),与自然神论(Deism347,Deism)和泛神论(Pantheism898,Pantheism)有本质上的不同;一神论(Monotheism809,Monotheism)与多神论(Polytheism942,Polytheism)不能混为一谈。

自然神论是在十七世纪生发出来,它看世界是一个密封的系统,是神完全无能介入的,祂既不能藉神迹干预自然世界的运作,亦不可以管制事件的发生;祂创造了世界,却被祂所造的世界摒诸门外。泛神论可远溯至基督教前期的东方宗教,完全否定创造者与受造界的分野,看一切善与恶的事物皆为神的一部分;就如汤朴(Temple1147,Temple, William)说的,神减去世界就等于零。基督教的神论却说,神减去世界是等于神。多神论是古代近东和希腊罗马最常见的一种异教思想,是圣经所否定的;它称很多对象为神,彼此掣肘,没有一位是全能的,因此人要敬拜每一个,不能厚此薄彼,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刻会需要哪一个帮助。我们若接受上述的思想,基督教的神观就会被自然神论瘦化,被泛神论溶化,又被多神论丑化。无论是哪种神观,不可或缺的是神的创造和管理,以及祂对人的恩慈与审判的关系。

c.三位一体(Trinity1179,Trinity)。
基督教神论中最凸显的地方,是它强调创造和救赎的神是真正三位而一体的,在祂复杂的合一本体内,三个位格均有独立自存的理性意识中心,却是彼此共通,互相渗透,又在爱中互为连结,在一切工作上互相参与。神不仅是「祂」,也是「祂们」──圣父、圣子、圣灵永存共荣,同享权能与荣耀;但在运作上,祂们有一模式,就是子顺服父,而圣灵则同时彰显圣父与圣子。我们一切论及圣父、圣子与圣灵的语句,都必须在三位一体的架构下来厘定它的意义,这是保证不会偏差的法门。这种信仰是亚他那修(Athanasius166,Athanasius)和加帕多家教父(Cappadocian Fathers257,Cappadocian Fathers)所辩护,又为四世纪的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和五世纪到六世纪的亚他那修信经(Athanasian Creed165,Athanasian Creed)所肯定的(参信经,Creeds326,Creeds),它们恰能反映出耶稣对圣父与圣灵的态度和教导(参约十四~十六),亦是新约论及圣父、圣子、圣灵所用的思想模式(参神学代模,Models of Theology800,Models of Theology;另参罗三;林前十二36;林后十三14;弗一;帖后二1314;彼前一2;启一4\cs65)。故我们尽管对三位一体有不同的了解,这教义却能反映出神的本体,而不是掩蔽了。

我们必须承认,三位一体是绝对独特的,因此它是一个奥秘,是人不能参透的事实,惟理思想家及小教派的人,亦常以此来攻击三位一体的教义;但新约的教训太清楚了,是不容我们否定的。

d.信仰的语言。
我们敬拜、认信和讨论神的时候,无可避免地要用人的言语来做媒介,这是恰当的,却要有系统地重释和定义,才不会因词害义。圣经清楚地显示出这种修改过程。一方面祂是以人的样式和人交往,且说祂是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参神的形像,Image of God609,Image of God),祂的思想、态度和行动都与人相似;但另一方面,祂又不受人的框框限制,是完全自由的,没有受造物的限制,亦完全没有人因堕落而招致的道德亏损。圣经描述神的言语与神的本体,就只有模拟的关系,而不能等同二者;阿奎那(Thomas Aquinas1160,Thomas Aquinas)称之为本体的模拟(the analogy of being),这是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亦即是作为创造者的神,与作为受造者的人,二者的相同点只有模拟的关系(参模拟法,Analogy124,Analogy)。

当基督教由巴勒斯坦传到较广阔的希腊世界,基督教宣教士无可避免地要借用希腊文化的语言。柏拉图(Platonism936,Platonism)、亚里士多德(Aristotelianism157,Aristotelianism),和斯多亚派(Stoicism1114,Stoicism)的思想家,看世界是由某种理则所造成;这些理则有时被看作像神一样,说是非属物、不变、不动和无时间性的,护教士(Apologists149,Apologists)和神学家把这些词语借用过来,好表达神的超越,和神人间的分别。这些非个人又机械性的词语,自然不足以表达圣经的神观,但自第二世纪到二十世纪的神学家均没有忘记,圣经的神是一个体,祂是活的且非常真实,故在借用之余,亦从不忘记要把这些希腊词语重组与再释。

2.神的本体

神的属性是指那些可以用来描述神的特性,可分两大类︰关乎祂自己本身的,即是祂存在的特性;和那些关乎人及世界的,即祂藉说话和工作表达出来的特性。按圣经所言,关乎祂属性的,可分下列各点说明︰

a.神是自存、自足,又是自我维持的。
不管是在目的或能力内,神都不能停止存在;祂就是是,祂必须存在,不需要我们的帮助或支持(参徒十七2325);祂具有自己存在的特性,形上学称作自我存在(aseity)。

b.神是纯全(simple)的。
意思是,祂是完全整合、完美和不变的。神是整个地、完全地投入祂每一句话及每一行动,没有是而又非;无论是祂的性格、目的、计划与行动,都是不变的,既不会变得更好(因为祂是完全的,因此不能变得更好),也不能变得更坏。当我们说神是不变的,那不是说祂永恒地像个冰僵的样子,只是说祂的道德已臻完美,是恒久一致的,祂对人的原则没有忽是忽非;人若悔改,祂便施慈爱,人若执迷不悟,祂便行审判,这是祂不变的原则;但祂对人的态度,会随着人的反应而有所不同(参诗十八2427)。

c.神是无限、无体(是个灵)、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和永恒的。
这是肯定神不受任何时空的限制,像我们那样。祂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当然,人不能用肉眼看见祂,但过去、现在与将来,祂都在那里;有些神学家否认神可以知道将来,这与圣经的教导有冲突,因此也是错误的。

d.神对世界是有目的、全能,和具绝对主权的。
祂对整个宇宙的历史都有一个计划,为要成就这计划,祂管理及控制一切存在的实体。在不违反事物的本质,及不影响人的自由意志下,神能藉受造物介入,叫事情能按祂的计划发生。就算在人的不顺服和撒但的破坏下,神仍能成就祂为万物定下的旨意。有人怀疑神是否有一永恒的旨意,能预定一切的事,但这意见与以弗所书一11的教导相反,也是错误的。

e.神既是超越于、亦是遍存在这个世界。
这是十九世纪的神学用语,它肯定的是,神既与世界有分别,祂并不需要这个世界来作神;它是超乎于万物,也不能被人的思想完全捕捉(有时神学家称之为神的奥秘及不可参透性)。但从另一角度而言,神却是遍存于世界,借着祂创造的能力来维持世界,又导引历史走向祂安排的道路上。进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960,Process Theology)把神的超越轻轻带过,只强调神的遍在性,说祂自己亦牵涉入不断进化的宇宙,以致祂自己也是在进化当中,这又是另一违反圣经教训的怪论。

f.神是不动的(impassible)。
不动者并不是说神没有感情,不为所动(这是常被误解的地方),只是说,没有受造的人或物能本于己意,叫神受苦或受困扰。不错,圣经说神进入人的痛苦当中,在十字架上更背负了人种种的罪罚,但这一切都是祂主动的,却从不是无能地被人逼入死角,不得不受苦。主流基督教看神的不动为一种不变的喜乐,而并非不会喜乐。

3.神的性情

所谓性情者,是指个体藉行动表现出来的道德本性。神在与人交往中,已把祂的性情完全晓谕出来,最主要是在祂成为肉身的圣子;神就像耶稣一样,因为耶稣就是成为肉身的神。下面两点是神性情最重要的两方面︰

a.神就是圣爱。
爱的要义是本于善意而舍出去,为要叫受者得益和喜乐。圣经说,「神就是爱」(agape;约壹四8),意思就是神把祂儿子舍出去,为要除去因人的罪而引起的忿怒(参神的忿怒,Wrath of God1252,Wrath of God),进而叫接受祂的人得生命。圣经常以agape来指神对人的爱,甚至包括那些不可爱和不值得爱的人。约翰说神就是爱,他这句话是特别指一种叫三位一体之间相联系的关系(参约五20,十四31);因此无论是从外在或内在看,神舍己的爱的目的,就是叫接受者能有像神一样的道德性情,故耶稣勉励门徒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

但神也是圣者(圣经至少说过五十次),是圣洁的,圣洁的意思是纯洁、无罪,及内心反对罪恶的必然性,这种圣洁永远都是与圣爱有关。祂的圣洁叫祂不得不对罪恶施审判,这是十字架的道理(参约三16;罗五8),但祂的圣爱又叫祂无条件接纳信祂的人,因此称义(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与赦免(参罪咎与赦免,Guilt and Forgiveness531,Guilt and Forgiveness 罪咎与赦免)都是白白的施与,而所有一切都是本于祂的圣洁与慈爱(罗六;林后六14~七1;帖前四37;来十二14;彼前一1516)。

b.神是道德的完全。
圣经启示的神不仅是可畏的,也是可爱的,全因为祂是真实、可靠的,满有恩典、怜悯、忍耐、恩慈、智慧、公义、良善和慷慨──所有这一切都借着祂对信徒的爱,和对叛逆世界的管治显明出来。为了这一切荣耀的特性,神是值得永远称颂的。一个怀着正确思想来研究神之道德性的人,总是会以三一颂(Doxology383,Doxology)作结。


聖經Scripture

聖經辭條

Scripture聖經(拉丁文∶scriptura,譯自希臘文的graphe,意思就是「一部著作」,新約用過大概五十次,指部分或全本舊約)在猶太教及基督教中,聖經這重要的詞語是指一組特別的作品,教會接納為神的啟示,亦即是神用人的語言向人曉諭他的工作、旨意、道路,以及人該怎樣敬拜。英文的Bible是較後期才見用,事實上也是中世紀的人誤讀了希臘文的biblia(「書」的複數),以為它是陰性的單數。Scripture是單數,與它的複數形式其實同義,後者是指一切構成聖經者,而其中的內容又是神聖的;單數的Scripture則看聖經的六十六卷為單一的整體,都是神的教導。

1、聖經與正典

聖經表達及傳遞神的權柄,意思是當神發言,人就要相信;當他發出命令,人就要順服。而聖經作為一個整體,裡面包含神全部的宣告及指令,是神指引人生活的總體要求。故此,聖經亦稱為「正典」(源自希臘文之kanon,標準、準則,或準繩)。把正典一詞用在一系列作品,是較後期的事。教會一直都知道,定某些作品為正典與否,不是按人任意的愛惡和命令,而是接受神的定意。

舊約正典(亦即是第一世紀巴勒斯坦地那叄十九卷書,亦是耶穌所用的聖經)是教會自基督及使徒的手接受過來;基督教接受猶太教之聖典為有權柄的,其內容應該亦是基督教之事實所成就的(太5172656;路4211831;徒3181327-33;羅121625-27;彼前110·12;彼後119-21等)。新約正典亦有相同的源頭,因為基督所差遣的是聖靈,他幫助使徒能說及寫關於耶穌的真理;而他們所寫的,教會亦辨認出是屬於正典。被公認為正典的,要具備不同的條件∶a.是出於使徒,或是為使徒所授權的;b.在教義上榮耀基督,且在思想上與其他已知是使徒的作品吻合;c.是由使徒時代起就一直為教會承認及使用——此點隨著時日的演進,已變得愈來愈重要。復原教(Protestantism*宣稱,聖靈建立聖經的正統,是把聖經放在信徒群體當中,作他們信仰與生活的神聖指引,而整個過程都是以整個群體作對象——意思是,現已被接納為正典的,教會作為一個整體,從來沒有拒絕其中任何一本;而當人忠心地宣講聖經,信徒均能經歷其神聖的權柄。

說到正典所包含的,就頗有不同的意見∶復原教堅持亞他那修作品(Athanasius亞他那修}*, Festal Letter,367)、耶柔米作品,及在迦太基397年開會所議決的六十六卷新、舊約;天主教在天特會議則多加了十二卷舊約次經為正典的書目(1546);而東正教則在1672年加入四本(猶底特書、多比雅書、所羅門智慧書及傳道經)為他們的正典;路德拒絕接受雅各書等。事實上這都不是什麽大問題∶路德的問題是他誤解了雅各,以為他和保羅的思想有衝突;而次經對教義是沒有什麽重要可言的。更重要的事實乃是,每次我們要重審正典的問題,無論理由是否最充分,接納正典的原則仍然沒有動搖∶路德是本於上面b.

項原則而不承認雅各書,而天主教及東正教則是基於c.項原則,而各想加入幾本次經在正典內,這些次經雖不在基督的聖經內,卻在七十士譯本中(希臘文本的舊約,教會在使徒時代便接受),而且也在武加大本中。

2、聖經與啟示

歷史上基督徒曾認為聖經是神一字一句向人啟示(Revelation*,然後人又一字一句記下來;不過這個觀點在今天已不太為人接納了。大多數神學家認為,聖經是人的記錄及解釋,或說是慶祝神在歷史的工作,也是神現今與人相遇並自我啟示的方法。直到這裡,這信仰闡釋仍是準確的(除非「人」一詞是暗指不足、不協調,和不準確),但神學上卻不完整;我們必須進一步肯定聖經本身就是啟示(參下一段)。可是我們還要補上一點,儘管我們作了上述的肯定,假如這肯定不是與神在歷史的救贖工作,以及聖靈的光照及釋經工作聯上關係,我們的神學也是不完整的。聖經的作者指出,啟示是一項複雜的恩典工作,其中創造者變成了救贖者,並且把罪人帶到認識,與他發生關係的地位;聖經作為啟示這個本質,必須放在這種活的指涉範圍下了解,才算適當。

按聖經本身說,神在啟示上有叄個工作的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啟示在公眾的歷史舞台上。在一連串的救贖行動上,神於每一階段所作的預言及解釋,均構成啟示的一部分。這一連串救贖行動的高潮,乃在道成肉身、救贖、神子作王,以及五旬節降下聖靈。現在我們等待的,只是基督再來所帶來的最後高潮,那就是大審判和宇宙的更新,而我們認識的歷史亦會完結。

在這背景下,第二層次冒升起來∶啟示在聖經的公眾記錄上。書寫的公眾記錄(加爾文對聖經的描述)是為了準確和可用。當有關救贖的啟示向人顯露之際,神使敘述的、解釋的、慶祝的,及預言的作品能保留,並傳揚有關自己的真知識,同時又誘發人對他持續不斷的恩典作出回應。正典聖經就是神賜下來的集子,共分兩部分∶舊約聖經寫作時間延及好幾個世紀,而其中心信息,就是要人等待基督第一次來臨;較簡短的新約,是集中在一個時代,使徒對基督的見證,見證他的來臨和等待他的再臨。

第三層次乃是∶個人意識的啟示。人被罪弄瞎了心眼,卻又能知道神是歷史及聖經的神,這就是恩典,是藉耶穌傳給我們的(太1125-271617;林後46;加112-16;弗117-20;約一520)。這種現在及不斷的啟示,發生在每一個信徒的生命中,且是聖靈光照的工作,他為我們闡釋聖經的含義。改教家正確地指出,只有聖經能向我們曉諭神,亦只有聖靈能把聖經解得明白,不需要哲學或宗教的幫忙,因為聖靈會把聖經的教導寫在我們的心版上,使聖經的知識變成現實。

在第三個層次,聖經是聖靈教導的工具,是完全可信的,因為它源於神(參聖經無誤,Infallibility and Inerrancy of theBible*)。假如「公眾記錄」不協調及誤導,本於它的神的知識(Knowledge ofGod*,亦會是不協調及誤導的。今天肯定這論點的人很多,他們的立場不僅令人懷疑神是不是聖經真實的作者,甚至連神在傳遞過程中能否勝任和有否足夠的智慧也成問題。

倘若啟示神的文獻不足信,因而達不到目的,神真是失敗得可憐;但看來只有自由派(參神學的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Liberalism and Conservatismin Theology*)、現代派〔參天主教現代主義(Modernism,Catholic*;英國現代主義(Modernism,English*〕、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和進程神學(Process Theology*才會有這種結論。

3、聖經與默示

教會素來都稱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其意非指聖經滿有啟迪(雖然這也是事實),而是說聖經是「神的吹氣」(theopneustos,提後316),是創造者聖靈的工作,是神透過一群敬拜他的人,且是藉著聖靈傳講自己,發出教導。聖經新舊約均看本身是神的道。舊約看摩西的律法為神的言語(王上228-16;尼8;詩119等);新約作者則看整體舊約為「神的聖言」(羅32),本質上是先知性的(羅1626;另參羅12321),是由那些被聖靈教導及感動的人寫的(彼後120-21;參彼前110-12)。基督與新約引用很多舊約經文,卻不僅引用一些為聖靈所用之人如摩西、大衛,或以賽亞之言(可76-131236;羅10520119),也引用神透過人所說的話(太194-5;徒4252825;林前616;林後616;來15-13858),或聖靈要說的話(來371015)。保羅引用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和對法老的警告,為聖經對此二人的話(加:38;羅917),即能顯出他是怎樣把聖經的話等同神的話。當保羅奉基督的名教導及命令(帖後36),他是運用了基督的權柄,因為他就是基督的使徒(林前1437),並且堅持他所要討論的和教導的言語,均是聖靈所賜(林前29-13)。保羅事實上為我們展示了使徒啟示的一個代模(參神學代模,Models ofTheology*),這是人對新約作品應抱的態度,正如這也是新約對舊約的態度(參基督對使徒教訓之應許與期待,約14261526271613-151720)。聖經是神所賜的,故此是「不能廢的」(約1035),使徒的見證亦如是∶不管是口傳或寫下的,它們都是有保證的神之真理,一切認識神又屬於神的人都要聆聽(約壹46;另參272027)。神聖化的僕人來寫下聖經,既是真實又可信的,並不欺騙人,聖經的無誤便成了信經的一款。說聖經是人的作品,因此難免出錯,這是不需要的,正如我們不能說耶穌是人,因此行為及言語上難免偏差。凡相信基督是無罪的人(參基督無罪,Sinlessness ofChrist*),在無誤的聖經內均要接受這觀點。看基督之見證和使徒對聖經之觀點為不完整,並且試圖推翻它們,本身就不合邏輯、不適切,亦難以自圓其說;此外也不必說這種意見會違反上述之啟示觀了。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看聖經是神所賜的,因此對世界、道德及屬靈的真相,都作了忠實的教導;因為這正是基督教創立者建立他們事工的基礎,以及帶著權柄來教導他們的跟隨者的根據。

4、聖經、權柄與解釋

權柄(Authority*是神學基本的問題,在這基礎上我們才能討論聖經的啟示、靈感、無誤、必須、充足及清晰(後叄者為古典的主題);此外,聖經的解釋與此亦有關係。這裡牽涉的主要問題是∶到底正典聖經對教會的教義、紀律及敬虔生活,有多大的管制力?今天很多人都接納∶聖經傳遞神的權柄,是基督所見證的;它向普世展示出救恩歷史(Salvation-History*之真實。

因為它記載的都是真實的,才有此權柄(因為虛假的沒有權利管治)。教會沒有權柄把不是從聖經讀出來的思想,接入聖經之內,而個別信徒更沒有權利違反聖經的角度而持守己見,此等原則都是廣為人接受的。雖然有時候人忽略了,甚至連教會解釋的傳統,也會輕忽此點;但我們都會承認,只有當聖經被正確分解,才能發出權柄。錯誤的釋經會把它的權柄完全掩蓋,故此在完結此文前,我們不能不對釋經(參釋經學,Hermeneutics*)作一些評論。

釋經者的任務,乃是從聖經吸取有關人、神及其相互關係的教訓,並應用在今日的思想與生活上。聖經各卷既是古代作者針對他們當代的人及情況來寫,釋經者就有責任抽出它蘊含的真理,然後引伸到我們自己身上。但這條由昔日經文要說什麽,到今日神要藉它對我們說什麽的路,通常不是容易走的;假如我們關心準確釋經這問題,就更是如此了。

要把握經文說什麽(釋經的第一步),就需要從文法及歷史釋經的角度入手,好好明白經文的語言及體裁,並且要弄清楚它的地理、文化,及歷史背景,特別是作者與第一代讀者的生活場景等。因此我們必須要問∶某卷書某一部分是在什麽時候寫,在哪裡寫,由誰寫,為了什麽緣故和目的來寫,以及本於什麽資料來寫等。這是聖經批判學(BiblicalCriticism*的問題,在某程度上也應該成為每一個讀聖經之人的問題。有些人把聖經作者看成是企圖瞞騙人的,這是不需要又缺乏足夠證據支持的。

發掘經文之現代意義(釋經的第二個步驟)有兩項條件∶釋經者發掘出來的普世真理,必須先拿來與正典聖經那種立約、以基督為中心、救贖,及聖潔的精神對證,知道它們是相符了,我們才能說所了解的是正確。然後我們為了「教訓、督責、歸正、學義」等目的(提後316),要讓經文質問我們;這樣一來,聖經就能對我們的不足提出挑戰,使我們的聖召更清晰,又賦予我們希望,並且能激發我們順服神的真理。

在整個釋經過程,我們必須尋求聖靈的幫助,因為只有聖靈能使我們看見聖經的意義,和聖經原則的重要;他還能幫助我們經歷經文所傳遞的神的真體。

沒有聖靈的幫助,我們便會被困在貧乏又機械化的聖經主義之內。只有在聖靈內,人方能經歷一種因順服聖經權柄而有的生命,這才是聖經的主要目的——即是人能與父及子有交通(參約一11-3)。活在聖經下不僅能糾正神學觀念,對屬靈生命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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